05年至2006年间,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在专项反商业贿赂行动中,包括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在内的128人被依法查处,其中仅自贡市第一医院涉案金额就达500多万元。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平,因涉嫌商业受贿被检察院刑拘留。继郝*平案发后,与之有相关联系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庄、卢*英等6名高级官员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2002年至2006年间,原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副局长王*军,收受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5.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仅2006年1月至10月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医药购销、商业零售、建筑、旅游等各类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5117人,提起公诉4212人,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010件,涉案金额8.8亿余元。[2]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极为敏感。商务部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左右。[3]该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不但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成为滋生贪污、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医院的采购人员、供销人员及个别领导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使一些劣质药品、器械流入医院,引发医疗事故,对医院和患者造成极大损失,群众的不满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首次全面梳理了商业贿赂的具体形态,结束了我国“商业贿赂”没有确切规定的历史。《意见》总共包括11条内容,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涉及的范围等7个方面的内容,此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得到部分解决。[4]《意见》中直接涉及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规定为: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85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上述规定,传递出国家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力度不断升级、范围不断扩展的决心,更为司法机关及时有效惩治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法律适用的难题,对一些多发的商业贿赂行为如何定性还存在一定争议和模糊认识,影响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鉴于此,本文对《意见》未予明确说明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能够为之合理解决有所助益。一、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收受“红包”行为的定性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红包”现象主要指,医生凭借其专业技术,在诊疗过程中收取患者或家属财物的行为。在我国现有的医疗环境中,由于医患地位的严重不对等,患者向医生送“红包”已经成为了一种行业潜规则,特别是在手术台上,动辄几万、几十万的红包更是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不但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更败坏了医疗行业的风气,群众反映强烈。救死扶伤本是医生应有的职业操守,但有些患者却认为医生如果不收“红包”,就是对治疗没有把握,手术就不会成功,这种不信任的心理更加折射出此类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这种“潜规则”倘若得不到有效整治,毁损的不仅仅是医疗行业公共服务的诚信根基,更影响到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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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之思考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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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行贿一方可能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受贿一方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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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商业贿赂行为要注意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1)主体是经营者,赌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当然,商业贿赂与其他贿赂都属于贿赂的范畴,触犯刑律的都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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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什么是商业贿赂?哪些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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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有哪些基本特征如何认定商业贿赂行为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商业贿赂行为有这些基本特征: 1、行为的主体需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 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并非其他目的。 3、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并且要达到一定数额。 4、该行为由行贿以及受贿两方面构成。 可以通过以下条文来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接受交易对方或者其他对交易起关键作用的第三方财物及其他财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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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医药商业贿赂举报商业贿赂公告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4向各级卫生部门举报,卫生部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举报。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受贿罪的,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数额的,按照一般受贿行为处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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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