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债务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5:55:32 449 人看过

在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在分割财产时,需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财产区别开来:

1. 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

2. 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3. 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4. 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同居纠纷相关文章
  • 在同居期间如何确定产生的债务
    一、在同居期间如何确定产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确定产生的债务方法如下: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为共同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时间是多久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因债权转让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2023-11-13
    108人看过
  • 同居关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应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只要在同居期间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另外,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的个人债务。一、哪些债务由夫妻两人承担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
    2023-03-08
    172人看过
  • 分居期间欠的债务一定要共同还吗
    分居期间欠的债务不一定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经营,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而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一、债权人死了妻子必须还贷款吗对于去世丈夫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对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偿还,所欠债务应当从丈夫的遗产中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事人也就无需对配偶婚内在外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是配偶为了夫妻家庭生活在外背负了
    2023-03-08
    255人看过
  • 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依据
    一、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依据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注: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货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l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
    2023-03-21
    33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对同居共同债务进行认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同居期间以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析产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处的“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在其他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
    2023-08-12
    431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与分居期间债务的区别
    夫妻共同债务是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是属于个人债务的,是不包括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交通事故赔偿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么交通事故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二、信用卡离婚后多久不能办理夫妻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
    2023-06-28
    92人看过
  • 解决同居期间债务和债权的方法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处理的方式:1、债务用于个人生活,一般由个人承担,用于共同生活,一般由双方按照比例承担,没有约定的,则连带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产生的债权一般认定为共同债权,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2023-07-06
    86人看过
  • 分居期间债权债务分割
    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视负债原因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一、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是否要还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没有义务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分居后,丈夫在妻子
    2023-04-01
    160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下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一、同居关系下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同居关系下认定共同债务: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种类夫妻共同债务包括的种类: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4.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1.以
    2023-09-23
    202人看过
  • 非法同居期间如何区分债权债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一、同居财产都是共有财产吗并非所有同居财产都是共有财产,具体如下:1、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在同居关系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主张共同财产的一方无法证明财产和债务是用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属于个人债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要证明同居的事实,还要
    2023-03-19
    191人看过
  • 同居期间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可以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对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应当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居期间债务纠纷如何认定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
    2023-08-08
    370人看过
  • 离婚后同居的债务怎么认定
    离婚后同居的债务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共有债务。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界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共债共签防止高利贷可以吗共债共签的意思是,共同债务,共同签字。但能否防止高利贷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3-03-05
    458人看过
  • 分居期间为共同债务发生的债务有哪些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有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一、婚姻中对夫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婚姻中对夫妻债务的规定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如何做到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
    2023-06-27
    65人看过
  • 同居期间怎样认定共同财产
    一、同居期间怎样认定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2、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以下这些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1、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2、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归个人所有;3、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在有声明归一方所有时,归继受取得人一方所有。二、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分手时需要返还吗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
    2024-02-04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当事人应该对财产、子女等事项进行处理。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同居纠纷
    相关咨询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债务应当按共同债务进行偿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
    • 2022年怎么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 分居期间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共同承担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2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同居期间如何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5-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共同生产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被认定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此类情况下,无论借款行为是由双方共同签署或仅由其中一方代表另一方进行,只要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同居生活的需求,并且用于同居生活以及生产经营活动,那么都应该被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男女一方在同居
    • 在同居期间怎样确认共同债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