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
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2、被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问题需要得到重新处理。
3、需要重新处理的问题在被告的职权范围之内。
一、刑事二审不服如何申请申诉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1、刑事申诉由原审案件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
2、申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原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原审同级或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提出申诉时,应提交申诉状一式三份。
3、申诉状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申诉人是刑事在押犯,应写明现押处所,如果申诉人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或其他公民,应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同被告人的关系。
二、判决生效后还能申诉吗
判决生效后能申诉。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依法进行申请再审或申诉。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三、行政复议决定形式有哪些
行政复议决定形式有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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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判决变更重作行政行为有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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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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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中被告重作需具备什么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6具备下列条件: 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2、被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问题需要得到重新处理。 3、需要重新处理的问题在被告的职权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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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判决重作行政行为有哪些限制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41、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2、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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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5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有以上情况的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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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该怎样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8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明确: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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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告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5《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五十四条“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