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争议仲裁庭对重大、疑难以及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处理意见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劳动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7日内完成。
1、申诉人申请撤诉是申诉人的一种权利,是申请人对仲裁权利的积极处分;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申诉人或经申诉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以及有仲裁行为能力申诉人的法定代理人;
(2)必须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以后、仲裁调解或裁决之前;
(3)必须出自本人真实意愿并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对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符合上述条件,撤诉才能成立,仲裁庭才能批准撤诉。
同意撤诉应制作仲裁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2、按撤诉处理,是指虽然申诉人没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仲裁中的一些行为实际上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仲裁庭视为撤诉。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6条规定,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即可按撤诉处理:
(1)申诉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申诉人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聘用哪些人作为仲裁员
205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先予执行
148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应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材料
157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哪些情形可以缺席裁决
405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要回避
57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如何受理人事争议案件?
243人看过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更多>
-
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情形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在对案件的实质处理上的职权,决定了它在诉讼中的地位,表明它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有以下几类:(1)拟判处死刑的;(2)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4)在社会上有重大
-
哪些案件需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在对案件的实质处理上的职权,决定了它在诉讼中的地位,表明它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有以下几类:(1)拟判处死刑的;(2)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4)在社会上有重大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哪个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管辖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6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仲裁委提起仲裁,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是否有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在决定受理后,向被申请人转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方便被申请人行使答辩的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留一份为正本,送达被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海事争议案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海事争议案件2000年11月22日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