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债权制度的基本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5:42:46 174 人看过

债权转股权应遵循的基本要求有:

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

2、债权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3、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一、担保贷款的责任怎么认定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二、民法典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债务一般能不能变成股份?

债务一般不能变成股份,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公司重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可能变成股份。债务转为资本时,股份有限公司将债务转为股本;对于其他企业,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化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增加股本,债权人增加股权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制度
    关于债权债务的转移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主张自愿原则,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订合同,也可以自由决定债权或债务或债权与债务的转移目标。目的是最好地实现合同宗旨。如果债权人要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擅自转让的,那么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任何法律力。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如何写?债权转让通知书————公司:根据我公司与————在————年——月——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元债务,于————年——月——日起转给————。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特此通知。单位名称: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
    2023-07-01
    200人看过
  • 债权转让中的第三人有何限制,债权的基本特征
    一、债权转让中的第三人有何限制债权转让中对第三人的限制有:1.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3.内容方面的限制。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4.形式方面的限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二、债权的基本特征债权的基本特征主要有: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
    2023-06-22
    195人看过
  • 证据失权制度的基本价值
    本人认为设立证据失权制度有如下必要性。首先,证据失权制度是由诉讼程序的不可逆性决定的。诉讼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进行的特定活动,诉讼程序具有不可逆性。程序的不可逆性也称自缚性,是指程序中某一环节一旦过去或者整个呈现一旦结束,就不能回复,或者重新启动,这种不可逆性表现在程序的展开对当事人和法官的拘束性上。根据程序不可逆性的要求,当事人和法官在程序中一系列诉讼行为,一旦按照既定程序规则做出,就具有作茧自缚的效应,当事人和法官都不能随意地推倒重来。这表现在当事人的举证问题上,也应当遵守程序的不可逆性,一定的诉讼程序一旦经过,就不能因当事人提出新证据而将经过的诉讼程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其次,《规定》设置证据失权的法律规定,是有利于实现效率与公正,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我国民诉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证据失权或失权制度,当事人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证据,并不受准备程序的限制及诉讼阶段的限制,所以在诉讼中,当
    2023-06-06
    379人看过
  • 股指期货的基本制度
    保证金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必须按照其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来缴纳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保证,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笔资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保证金。在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中金所规定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为12%股指期货结算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称为“逐日盯市”制度,简单说来,就是期货交易所要根据每日市场的价格波动对投资者所持有的合约计算盈亏并划转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期货交易实行分级结算,交易所首先对其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再对非结算会员及其客户进行结算。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格结算所有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交易所将结算结果通知结算会员后,结算会员再根据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非结算会员及客户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及时通知非结算会员及客户。若经结
    2023-04-30
    186人看过
  • 公司债权转股权的法定条件及要求
    公司债权转股权的法定情形如下: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履行了债权对应的合同义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3、公司破产重组或者和解期间,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组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用于转换股权的,债权人应当分割债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依法批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伯华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
    2023-07-02
    86人看过
  • 易制毒危险品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易制毒危险品管理制度如下: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具体如下: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3、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
    2023-08-08
    462人看过
  •  管制的基本要求
    本文探讨了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根据素材可得,犯罪行为属于较轻的罪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小,而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较低。因此,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综上所述,管制刑的适用需要考虑犯罪行为对社会和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以确保管制刑的有效性和预防犯罪的目的。1.犯罪行为属于较轻的罪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小。2.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较低。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管 制 适 用 条 件 : 犯 罪 行 为 属 较 轻 、 犯 罪 分 子 人 身 危 险 性 小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条件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2023-10-07
    97人看过
  • 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这是认定违反规定制度的前提之一,没有规章制度就不存在违反的问题,规章制度违法就丧失遵守的前提。2、违反规章制度要达到严重的程度。存在了劳动者遵守前提,若劳动者严重违反,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合法依据。如何认定严重违反,相关法律并没有具体的标准,这属于法官、仲裁员审理案件自由裁量的范围。3、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所谓程序合法是指,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规定。4、规章制度要进行公示,为劳动者所知。法律只有经过公示才具有法律效力,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例外。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各种方式,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具体的方式可以在工作场所进行张贴宣传,也可以将该
    2023-06-05
    236人看过
  • 平等是社会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
    平等是人类重要的价值追求。资产阶级在其革命中喊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但是资产阶级并没有实现平等,即使是在其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之后,平等依然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口号。他们当年的革命口号,在其革命成功之后,就成了贫富差异的遮羞布和资产阶级炫耀的装饰品。无产阶级在其革命历程中也高举起平等的大旗,并把平等作为革命的重要目标。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更是直接将平等作为自己重要的法律原则,写进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其明确认可,并切实地加以坚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特别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如何体现的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的体现:房屋虽然只登记于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不予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中华
    2023-08-12
    456人看过
  • 股权转让程序的基本含义
    程序上,《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按照这个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该事先将与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包括受让方的情况、拟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等)向公司通报,由公司股东会对是否同意该股权转让作出决议。同时,由于《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5人以上,这些规定不仅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该理解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否则合同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一、地税局股权转让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
    2023-03-26
    486人看过
  • 债权转股权有比例限制么
    一、债权转股权有比例限制么1、债权转股权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①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②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③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④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2、特殊性税务处理①特殊性税务处理具备的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
    2023-06-09
    351人看过
  • 公司债权转让的基本规定
    公司债权转让的规定是:1、债权人需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转让的债权需是可转让债权,且符合法律的规定;3、双方一般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何第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二,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造成受让人损害的,债务人负损害赔偿。原债权人接受履行的事实则构成不当得利,受让人和债务人均可请求其返
    2023-08-14
    429人看过
  •  公诉制度的基本要素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这项权力是人民检察院的专门职责,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人民检察院应当谨慎地行使控诉权,保证犯罪行为得到应受的惩罚,同时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提起公诉是一种起诉方式,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门权力,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控诉机关,应当谨慎地行使控诉权,保证犯罪行为得到应受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保护人权。 提起公诉的目的是什么?提起公诉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和定罪的过程。提起公诉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3-08-29
    194人看过
  •  新三板股权转让的基本条件
    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四十一条,新三板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存续期间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存在限售要求。因此,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存在限售要求,需要注意相关法规。如果新三板公司挂牌后,该公司成立时间尚不满一年,那么发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另外,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股份化改造后的存续期间未满一年,那么发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同样存在限售要求。限制转让时间的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但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其中包括转让时间限制。根据《转让细则》第十六条,转让双方应当约定转让时间,但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期限。因此,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的时间限制是由公司章程约定的,转让双方应当遵守。如果转
    2023-11-02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 公司债权转股权的债权应当满足何种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6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 最基本的基本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1)协议仲裁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是自愿原则的直接体现。其含义是:①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②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授权,对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基础和基本依据。(2)或裁或审制度。或裁或审制度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其含义是:①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4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评估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款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在审判实务中,目标公司的债务既有转让人已明确知道存在的现实债务,也有转让人应当知道或不知道、无法预料到的担保债务、侵权债务等潜在、隐性债务为防止转让人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债务以提高公司资产的价值进而获得虚高的股权转让款,股权转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 2、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 4、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 如果债务人已经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又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且自身客观上又无清偿债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