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9:31:45 390 人看过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二、证据怎么收集?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指司法机关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它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第一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

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在刑事诉讼中,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毁灭证据的,必须受法律追究。收集证据应当依靠群众,遵守合法和客观全面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收集证据的方法,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检查,扣押和鉴定等;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勘验和鉴定等。

在西方,英美法系国家无论是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都认为收集证据、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警察官员和检察官是作为控诉一方的当事人而负有收集证据责任的(见米兰达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在民事诉讼中强调当事人应当收集、提供证据;但法院也可依职权收集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则强调警察官员、检察官、法官依职权主动搜集证据,而不以当事人的申请和提供证据为条件。

一般来说,企业在面临他人侵犯本企业的名誉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誉权、消除侵权行为所带来的不好影响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是这些都需要法院认定对方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此时企业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侵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名誉侵权可以要精神损害赔偿吗,名誉侵权的行为
    一、名誉侵权可以要精神损害赔偿吗名誉侵权可以要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二、名誉侵权的行为名誉侵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侮辱行为,即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1)用暴力行为侮辱。如当众向他人身体上洒泼粪便。(2)用语言侮辱。如在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以口头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嘲笑,使他人当众蒙受羞辱。(3)用文字进行侮辱。如以张贴大字报。2.诽谤行为,即行为人故意或过失散布某种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3.新闻报道失实,即报道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并因此损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名誉。4.文学作品利用素材不当,损害文学作品中人物的生活原型的名誉权。三、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名誉侵权有
    2023-04-23
    272人看过
  • 对侵害名誉权行为需要从哪几方面认定
    一,对侵害名誉权行为需要从哪几方面认定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应从以下四方面来认定:一是行为人对于特定人名誉仅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并通过不正当的违法行为表现出来。二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对特定人权利的保护性规定,且不具有免责事由。三是行为人针对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且该行为须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影响到社会公众对该特定人的评价。四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给特定人带来了名誉方面的损害后果。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一)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二)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
    2023-06-11
    91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的方式有哪些,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名誉权侵权的方式有哪些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法律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二、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侵害名誉权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三、名誉权精
    2023-05-06
    309人看过
  • 对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如何赔偿
    一、对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怎么赔偿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
    2023-02-28
    72人看过
  • 侵害人身权中的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以不实之辞毁人。《韩非子·难言》:“大王若以此不信,则小者以为毁訾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其身。”唐元稹《同州刺史谢上表》:“然臣益遭诽谤,日夜忧危,唯陛下圣鉴照临。”巴金《“最后的时刻”》:“诽谤中伤,血口喷人。”
    2023-06-13
    178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
    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如下: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二、侵害名誉权法律责任是如何承担的侵害名誉权法律责任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侵犯人格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
    2023-04-30
    113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
    一、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二、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2.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
    2023-05-06
    111人看过
  • 张某名誉案胜诉,名誉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用户杨女士在新浪微博平台中多次公开发布、转发多条针对张某的微博博文,博文中含有诸多恶俗咒骂、诋毁内容,使其公众形象遭受严重贬损,张某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杨女士及新浪微博运营商x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那么关于张某名誉案胜诉,名誉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呢?一、张某名誉案胜诉,名誉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
    2023-06-05
    389人看过
  • 两种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情形
    (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具体分为三种情形:第一,暴力侮辱。即对受害人施以暴力直接损害受害人的人格尊严;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违背自己的意志作出有损自己人格尊严的举动。第二,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如对受害人进行口头谩骂、辱骂、讽刺,或者作出下流动作等。第三,文字侮辱。即以书面形式辱骂、嘲笑他人,贬损他人人格。如在因特网(INTERNET)上发布辱骂他人的文章。侮辱区别于诽谤等其他侵害名誉权行为的特点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为故意或者恶意。(二)诽谤行为所谓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散布某种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第一,口头诽谤。即以口头语言传播虚假事实,使他人人格受到贬损。第二,文字诽谤。即以书面形式如书信、海报、网络等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立法终难穷尽现实生活中的侵害
    2023-06-05
    188人看过
  • 哪些是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吗
    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一)正当的评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可以受到公众评价的事情进行正当的评论,而涉及到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不构成名誉侵权。如舆论工具对违法犯罪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鞭挞;对著作、创作、演讲和表演进行评价;在选举中,选民对被选举人发表意见;公众对领导的评价;公民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等。当然,这种评论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发表的意见。至于意见是否正确,不能作为认定侵权的依据。即使对某人的评论有所贬抑,不完全正确,也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出于报复或不可告人的目的,借机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和诽谤,则属不当评论,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违法行为。(二)法定范围内的职务行为。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法定范围内的行为,影响到特定人名誉的,不构成名誉侵权。这种情况还包括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工作人员的法定职务行为。进行这种职务行为是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023-04-26
    398人看过
  • 哪些行为应承担侵害他人名誉权责任
    已列举的方式说明下列行为应当承担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责任:1、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2、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3、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4、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文章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5、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6、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一、死者亲属可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致他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当其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时,其他近亲属,即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
    2023-03-03
    214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名誉权侵犯?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是什么侵害名誉权的基本的行为方式,是作为的方式,这是因为,名誉权是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犯的不作为义务。人们违反这种不作为义务,就构成了作为的侵权行为。例如诽谤、侮辱,以及其他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都是以作为的行为方式进行的,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法律赋予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负有作为的积极义务,来保护他人的名誉权。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未尽积极义务,应当采用积极措施防止侵害他人名誉权而未为之,这种不作为行为也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一)名誉权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名誉权是具体人格权,在人格权中,只有少数权利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名誉权是其中之一
    2023-07-16
    403人看过
  • 侵害死者名誉属于侵权行为吗
    侵害死者名誉属于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近亲属有权对死者名誉损害进行起诉,这一法律规定不仅解决了死者后代继承名誉权的问题,也是对死者近亲属维护死者名誉的合法利益加以保护。死者的名誉,是死者根据其生前的行为和特征获得的社会评价。虽然人死之后不会再有行为和言论,但死者生前的名誉与其生存在世的近亲属的人格、精神、财产等存在着莫大的关联。因此,对于死者
    2023-06-01
    347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侵害企业名誉权
    「案情」原告:**生物化学厂。被告:邓*华。被告:向*生。被告:冯*阳。被告:冯*阳。**生物化学厂(下称生化厂)是“畜禽乐”消毒剂的生产厂家。1992年1月6日,邓*华、向*生、冯*阳三人合伙开办了临桂县**制品厂(下称临*厂),并决定生产由冯*阳提供配方的消毒剂“安的宁”。冯*阳向其提供了“安的宁”说明材料:“安的宁属冯*阳教授的发明专利。目前市售的所谓复方山梨酸乙酯,稀释后油水分离,含甲醛很高,属安的宁伪品,不能取代安的宁使用。特此说明。甲醛和有机酸本来有消毒效果,而畜禽乐却当成主消毒剂和替代山梨酸乙酯。用这种安的宁,只会增加环境污染,完全失去了安的宁的固有特性。仅此以冒牌来掩饰侵权,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是明目张胆破坏安的宁声誉,实属可恨。”向*生据此修改拟定和印制了2000份安的宁说明书。该说明书写明:“发明人冯*阳教授授权申明:目前市场上有假冒‘安的宁’出售,伪品改头换面
    2023-06-01
    373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状告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6
      名誉权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那么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状告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侵害名誉权有哪些行为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5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
    •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主要有哪些表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
    • 名誉侵权包括哪些行为,名誉侵权的行为特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6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名誉侵权行为包括:1、以暴力或者口头、文字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2、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诽谤行为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4、
    •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名誉权的客体为名誉,从侵权行为四要件来看,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事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与名誉权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过错。 一、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以作为的方式呈现:包括侮辱(以暴力、语言、文字、态度等方式故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诽谤(通过向第三者传播虚假事实而致使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非法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