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9:51:18 172 人看过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一、男方坐牢女方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男方坐牢女方起诉离婚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不是合同当事人能够起诉吗?

不是合同的的当事人也是可以起诉的。比如该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起诉。

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区别

区别之一,二者产生和存在的法律基础不同。律师的产生和其执业的基础,是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法律工作者的产生和其执业的基础,是根据行政规章《关于乡镇法律法务所的暂行规定》(现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设定是没有法律基础的。

区别之二,二者执业的准人不同。要想做律师,必须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2002年起,要想做律师,必须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而做基层法律工作者,就没有这样的准入程序,只要想做并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同意就行。

区别之三,二者执业的法律水平或者说是法律知识的含量不同。做律师,首先得是法律本科毕业,才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参加考试,不是一般人就可以成就理想、如愿以偿的。就以2002年的考试为例,全国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有38万之多,但因此而获得资格的人只是报考人数的百分之六点多有资格做律师的人,其知识含量的程度有多少,我这里不说,也会猜想了。而做法律工作者,只要具备高中文化就可以了。

区别之四,二者服务的范围不同。律师的服务范围十分广泛,凡是社会生活中用得上律师的事务,律师都可以发挥作用。而法律工作者的服务范围仅限于从事简单的民事类代理事务,他们不具备从事刑事类代理和辩护业务。

区别之五,二者执业的地域不同。在全国范围类,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律师也有一定的执业空间。法律工作者的执业受地域范围限制,根据司法部对行政规章《乡镇法律法务业务工作细则》的解释,基层法律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现在广东\\上海\\北京等发达地方已经不允许法律工作者出庭参加.

区别之六,二者体现的社会价值不同。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是世界各法制国家的同类设定,律师的社会作用,国际条约《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1990)》有系统的揭示,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所有人都能有效地得到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因此,有人说:“没有律师就没有司法公正”。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设定,只是中国的现象,不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因此也就没有“没有法律工作者就没有司法公正”的说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一般代理权限范围包括:1、代为起诉、应诉;2、代为申请保全;3、代为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申请回避、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其他约定可代理的事项。特别授权的,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实体利益的相关权利。一、劳动仲裁委托书范本委托怎么写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职务及其电话。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劳动仲裁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1、代为接收法律文书,参加庭审、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反驳和辩论。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起反请求。上列受托人的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终结之日止。最后委托人签字。委托书日期。二、诉讼离婚当事人的权利都有哪些(1)有辩论的权利。(2)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3)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4)有自行和解的权利。(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023-04-05
    3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都有哪些类型?能否担任诉讼代理人?
    具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资格的人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能力或资格。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的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同时,当事人可以自己委托诉讼代
    2024-01-12
    12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规定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六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七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
    2023-07-13
    244人看过
  • 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的主要受案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第二类是由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引起的依法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第三类是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1)第一类纠纷范围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
    2023-06-03
    49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与辩护人的范围相同。即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可以在下列人中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同样,不能充当辩护人的人,也不能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如果被代理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权改变委托内容或者解除代理权,代理人也可以依法拒绝代理,从而导致代理权限的变更或解除。律师法第29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
    2023-03-29
    25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法律性质有哪些方面?民事诉讼法的内容范围有哪些方面?
    1、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一样,居于基本法的地位。2、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3、从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内容来看,它主要规定的是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来保证这些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这表明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1、民事诉讼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如下:(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2、法律依据:《
    2023-07-08
    1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法没有明文规定指定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人。但是,为了适应保护无诉讼行为人进行诉讼的特殊需要,维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保障对方当事人能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定代理人也不应排除在诉讼代理人之外。在一般情况下,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但在他没有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虽有法定代理人,但他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的情况下,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为其指定代理人。这种代理权既不是基于亲属或者监护关系而发生,也不是基于当事人委托而发生。而是在特定情况下,由受诉人民法院特别指定的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
    2023-02-12
    444人看过
  • 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规定
    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2)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3)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以下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2)以下人员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怎么确定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的规定如下:(1)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2)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
    2023-07-03
    195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资格限制
    以下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经委托人特别授权。什么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当事人需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然后然代理人来完成诉讼活动。由于委托诉讼代理人要依赖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也被称为授权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
    2023-07-16
    27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资格如何认定
    (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诉讼代理制度是各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诉讼代理,是指诉讼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实施诉讼行为的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一)代理行为以作为被代理人的当事人名义实施;(二)代理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诉讼行为能力;(三)代理行为不超过代理权限范围;(四)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五)在同一诉讼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而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
    2023-04-21
    135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代理人在刑事案件中的职责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代理人的范围有以下几种: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损失。最高法院《附带民诉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2023-07-06
    38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代理词范文
    刑事诉讼代理人范文举例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方-邦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领亲属高*贵的委托,指派王*光律师担任被告人王*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的第一审代理人。代理人依据现有的卷宗材料,结合经庭审质证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以下代理意见,希望合议庭予以采纳:一、本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长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予驳回起诉。1、王*长是本案的一方打斗参与人,在本案中所受轻微伤,且不是被害人王*长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其应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2、王*长在本案所涉事件中遭受的经济损失,已经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02)鲁刑初字第22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认定,且已经生效;3、即使王*长另行起诉王*领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因为王*长是本案所涉聚众斗殴犯罪的一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
    2023-06-01
    276人看过
  • 合同诈骗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合同诈骗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合同签订之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受害人可以要求犯罪分子赔偿因为诈骗行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刑事诉zhi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dao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一、合同诈骗可否主张民事赔偿要求犯罪分子赔偿因为诈骗行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时间限制。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被害人是个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
    2023-04-04
    4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需要律师吗,其他诉讼代理人有哪些
    民事诉讼需不需要请律师,其他诉讼代理人的种类因情况而定。民事诉讼: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
    2023-04-27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范围,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8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 1.当事人的近亲属。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 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民事诉讼代理词格式及范文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民事诉讼代理词制作要点有: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1)代理律师署名;(2)代理词发
    •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亲属代为诉讼吗,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3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亲属代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
    • 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和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05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