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到户是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43:13 75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到户是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承包的承包关系双方一般是村集体和集体中的农户,两者之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农户由此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在该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土地流转是指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转给他人,自己获得土地佣金。农村土地流转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的。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转包

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二)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

(三)互换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

(四)转让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五)入股

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六)反租倒包

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七)退包

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

(八)抵押

我国现行法律只允许“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而大量的家庭承包方式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抵押的。

(九)继承

“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之外的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十一)代耕

是指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依法将承包地委托给第三人(即代耕方)暂时代为经营的行为。

三、没有证件如何证实土地承包权

要想证明土地是属于自已承包的,当初可有承包合同,如果有那就可作为证据。如当初没有签定合同,那么在第二轮承包土地时村集体应当有分地的地亩帐作为依据,那里记载着你所分的地块名及尺寸,还有左邻右舍各家各户的尺寸。这些也可作为土地确认的依据。

近些年因土地问题引发很多矛盾,我们在解决此类矛盾时就经常查找当时分地时的记录,以此作为依据来判定,在化解分歧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农村,也时常有农民因为各自开垦的荒地,在界限上引发了矛盾,这个就很难确定谁对谁错,只好以和平的方式,互相忍让一些解决。群众常说是和稀泥的干部,其实是以不发生冲突为最终结果。

这次土地确权,就是解决土地的权属问题,是为保护农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农民都应积极参与和支持,有了土地的确权证书,一切问题就好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户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承包户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照法律的规定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商品经营的。从定义可以看出,农村承包经营户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别的个人或组织虽然也可能承包集体的土地,但是不一定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例如有的个人或组织也可能承包某集体组织的土地。我们区分的目的主要是强调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二、土地承包的含义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三、什么叫
    2023-05-06
    16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
    2023-02-28
    198人看过
  • 土地承包谁属于承包方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民法典》第333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为不动产用益物权,但是自合同生效时取得,无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平等协商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人,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了较长的承包期限,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尽管《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
    2023-03-28
    16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底应该由谁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发包方一般为所在地的村委会。如果是从其他村民处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应与原土地承包权人签订合同,而且签完后其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一、我承包的土地发包方违约怎么办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
    2023-03-08
    343人看过
  • 土地承包谁交税
    土地承包
    一、土地承包谁交税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商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的权利,按所有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集体土地或者集体拥有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所得并不完全归隶属自己,而是要按照合同商定的部分上缴给发包方(土地使用权方)。常见的土地承包经营就是乡村土地承包,承包的土地所有权是农民集体所有的,这个土地的使用权是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通常是农用地使用权,另外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税法只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纳入征税范围,牵涉到的税种是营业税和所得税,集体土地转让隶属不征税范围,但在事实上操作中有征税的先例(小产权房)。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实上上未发生权属的转移(还是集体所有),不征税。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
    2023-04-30
    20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
    2023-03-16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到户是哪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7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谁是承包土地的承包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一是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二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三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
    • 土地承包到期后给谁承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2
      1、如果你是农民的话,耕地是村上分给你的承包地的话,可以参照如下: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
    • 土地承包是归谁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谢谢阅读。
    • 土地承包后户口归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9
      这不是谁来继承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间,可能有的成员死亡或调出,也可能有新的成员加入,如新生婴儿,成员死亡或调走已经不具备该户的成员资格,他当然无经营权了,因承包地或经营权而取得的权益属于现在的户里的所有成员,根本没有已经死亡或调出的人的份。所以不存在什么继承,这笔补偿款就是你们现在户里成员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