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须包含以下各方面:
1.主旨部分。该部分涉及到合同的主要参与方,即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潜在购房者,同时需详细填写双方的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
2.对预售的商品房进行详细描述。这一步需明确预售商品房的各项基本特征,包括房屋类型、所在位置、结构特点等各种细节性信息。
3.讨论商品房的面积问题。对于预售的商品房,其面积需要按照平方米作为统一标准进行计算,并且要明确指出所述面积究竟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形式的面积定义。
4.确定商品房的价格。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价格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需要明确商品房的单价以及总价,以便于双方进行合理的交易协商。
5.规定房屋交付的具体方式与时间,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件。这一部分需要明确房屋交付的具体日期、方式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6.明确房屋的使用性质。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房屋的使用性质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7.设定违约责任。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以便于在出现违约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规定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义务。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一项必要的手续,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属登记义务。
9.制定物业管理条款。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0.设定纠纷解决方式。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纠纷解决方式,以便于在出现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理。
11.其他条款或者双方约定的条款。除了上述条款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的事项,例如合同的生效日期、有效期等等,这些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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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预售合同没有开发商就没有签合同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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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售合同转让? 预售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1预售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债权转让和权利义务转让。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但根据债权的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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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已订好的预售合同,可以退房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9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一般是不能单方面违约的,你要有法官认可的理由,否则没办法退房的。 预售合同就是正式的合同,合同分预售和现售,预售指房子还在建设工程中销售的房子,现售指已经竣工,买了可以随时入伙的房子或者二手房,这两种合同都是正式合同。 一般违约金是总房款的10%,除非你们在合同里有其他约定,比如自行约定了违约金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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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屋预售合同租房可以吗?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7如果你租的房子确实是房主出租的,那么租赁合同成立并且生效。 如果你租的房子不是房主出租的,比如说是保管人,或是其他承租人出租的,你签订的租赁合同可能不能生效。如果不能生效,房主请求时当然要返还房屋,但是你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