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生产者承担产品缺陷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产品本身质量不合格,造成了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并且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少年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两年。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二、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1.产品存在缺陷,即质量不合格;
2.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了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
3.产品的缺陷与财产、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三、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中生产者的免责范围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中生产者的免责范围主要包括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当前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等。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n(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n(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n(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什么,产品缺陷责任中的损害赔偿
218人看过
-
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有多长?
202人看过
-
产品缺陷损害情况下赔偿责任在谁
365人看过
-
销售缺陷产品致人损害案件赔偿责任的承担
199人看过
-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中生产者的免责范围
172人看过
-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标准
244人看过
-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免责事由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构成要件有三:一、生产或销售了有缺陷的产品;二、产品造成了损害;三;产品缺陷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免责事由主要有三:一、产品未投入流通;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责任中的损害赔偿权利主体如何确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构成产品缺陷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 (一)赔偿权利主体 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
-
产品缺陷受到损害赔偿时效有多长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定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予以保护;超过诉讼时效
-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时效能否超过十年?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法》
-
产品存在缺陷,消费者可以就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申诉并要求赔偿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3您所述情况,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