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自2011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决战“亮剑”行动,对制假售假犯罪开展持续、猛烈、深入打击。
“持续、猛烈、深入”这六个字,真正说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里。
地沟油、问题奶粉、假药……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小则侵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重则危及生命安全,也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和国际形象,为广大群众所不齿。公安部自去年11月以来对制假售假犯罪频频“亮剑”,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重创了犯罪网络,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当前,各类市场中假农资、假药、假食品、假名牌依然大量存在,形势不容乐观;我们也担心,制假售假这一“经济毒品”如铲之不尽,必将死灰复燃。
公安机关在“亮剑”行动开展9个月后,乘胜追击,部署决战,毫不手软,一打到底,彻底摧毁制假售假的源头和网络,从源头上遏制制假售假犯罪的发生。这正是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由于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趋向专业化、产业化、链条化,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链条,牵扯到多个方面。公安机关必须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建立商标快速认定机制、假冒食品药品鉴定机制等,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同时,公安机关内部要加强地区间、警种间合成作战,铲除制假售假产、供、销链条。
开展决战“亮剑”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必须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发现、举报犯罪线索,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成为众矢之的。人民群众一定要对制假售假犯罪有清醒的认识,摒弃“食品药品不能假、皮包衣服可以假”的观念和心态,因为所有制假售假犯罪都危及社会健康发展,最终受害者必然是人民群众。只有对制假售假犯罪“零容忍”,杜绝任何假冒伪劣产品并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才能在这场反制假售假决战中赢得最后的胜利。(法制网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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