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二孩政策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4 07:00:07 436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此外,在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国家也会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补偿,以鼓励他们生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此外,在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国家也会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补偿,以鼓励他们生育。

【 生 育 保 护 】 女 性 在 怀 孕 、 生 育 和 哺 乳 期 如 何 受 保 护 ?

对于女职工的生育期保护,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同时,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此外,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罚款等处罚。另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正常劳动日以外,用人单位也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对于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此外,在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国家也会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补偿,以鼓励他们生育。对于女职工的生育期保护,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同时,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此外,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罚款等处罚。另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正常劳动日以外,用人单位也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对于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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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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