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下的债权债务应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8:04:31 72 人看过

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如果已经无法返还或者是没有必要返还,也需要折价补偿对方。其中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另一方因其过错所收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就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此外,不同类型的合同无效,其具体的后果并不完全一致,需参考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实践生活中,如果遇到无效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在无效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的特殊性,不可能采用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1、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对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和补偿。

2、修改合同。对于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例如,《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赔偿损失。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看谁有过错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担保合同无效主债权债务合同也无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一、抵押借款必须有担保人吗不一定,债务人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在债权人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提供保证人的,如果债权人要求有保证人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
    2023-03-06
    8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以应对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给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前债权债务在合并后如何继续承担公司在进行合并之后,对于公司合并之前的原来的债权和债务将会有新的公司来承担;如果那些不清偿原来的债务或者债权,或者是没有给本公司的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是不可以进行合并的。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在合并后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3-07-06
    432人看过
  • 应如何合理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
    一、应如何合理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同居期间的债务,按照共有的债务来处理,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对内则按照份额或者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二、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
    2023-10-13
    462人看过
  • 债权人讨债应如何做债权债务有效
    有效讨债的处理方法如下:首先是与对方签订还款协议。若对方不抵赖,只是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则可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方式及期限。二是在起诉前15天或起诉时进行财产保全。所谓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或者同时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胜利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必须提前提供担保。如果申请错误,还将赔偿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债权人如何讨债,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
    2023-08-06
    477人看过
  • 婚姻无效债务处理是如何的?
    一、婚姻无效债务处理是如何的?关于共同债权、债务问题。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此外,对于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民法典》作了明确规定: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时,凡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给第三者。这是针对当前的重婚现象及有的人甘为第三者并以此作为挣钱的手段而提出来。这样规定,有利于遏制第三者的非法目的,保障合法妻子的财产权益。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材料包括哪些?(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2024-01-16
    446人看过
  • 内部债权债务的合并如何处理
    一、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本身的抵销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的内部债权债务项目主要包括:(1)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2)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3)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4)持有至到期投资(假定该项债券投资,持有方划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也可能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原理相同)与应付债券;(5)应收股利与应付股利;(6)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抵销分录为:借:债务类项目贷:债权类项目二、内部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的抵销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持有对方债券等内部交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抵销内部发行的应付债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内部债权债务的同时,将内部应付债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利息费用与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相互抵销。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在某些情况下,债券投资企业持有的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债券并不是从发行债
    2023-03-29
    34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混同效力如何
    债权债务混同的效力:债权债务终止,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也不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一、民法典车辆盗抢险的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盗抢险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什么样的事由会导致合同终止?会导致合同终止的事由有:(一)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二)解除,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
    2023-03-10
    24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合同解除后产生的债权债务
    一般说来,债权债务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一、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二、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三、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四、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合同解除后的后果合同解除的后果有:1.对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解除是有溯及力的,但是具体发生什么样的解除后果主要是依照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条款解决;3.合同解除后是否需要恢复原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具体分析。《中
    2023-07-26
    103人看过
  • 在夫妻无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的追债权利如何?
    夫妻共同债务不包括以下的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
    2023-07-06
    497人看过
  • 解决无效合同下的债务问题
    如果合同全部无效,那么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自始不存在。需要视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来决定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补偿;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对方损失,过错方还要赔偿损失。如果说合同只是部分无效,那么就只对无效的部分进行返还或者补偿。什么叫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合同指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
    2023-07-01
    68人看过
  • 债务处理:亲属如何应对债务人去世后的债权?
    如果遗嘱中规定有继承人,则债务应连同其遗产一起继承。如果还不够,则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应按比例将剩余的债务与遗产一起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则应由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按比例与遗产一起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去世并且未偿还债务,则债务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赔偿,或者如果第三人愿意付款,则双方可以自由地进行谈判。如果没有继承权或以上任何一项,则债务将被注销。债务人为多个债务人没确定份额怎么办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
    2023-07-01
    314人看过
  • 无效合同债务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所以,无效合同不涉及债务人能否行使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的问题。《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4-04-23
    384人看过
  • 合同效力纠纷和债权债务关系纠纷如何处理
    一、合同效力纠纷和债权债务关系纠纷如何处理(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
    2023-06-18
    479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债务如何办
    一、抵押合同无效债务如何办抵押合同无效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与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偿还部分的一半。所以抵押合同无效债务要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公司破产有抵押债务如何办公司破产有抵押债务时,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
    2024-02-05
    6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原始债权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8
      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
    • 债权合同无效如何理赔?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9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解除合同后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般说来,债权债务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
    • 民法典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民法典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8
      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子女的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混同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而发生: 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故二人同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