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增值税调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9:02:16 166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出让增值税增加税率的计算方法为:应交增值税=(总价及价差费用-土地使用权原价)/(15%)乘以5%。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总价和价差费用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金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交增值税=(总价及价差费用-土地使用权原价)/(15%)乘以5%。

增值税税率的简介

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增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才能按增值税“扣税法”计税。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分为8%,12%、14%、16%、18%、20%、21%、23%、26%、30%、43%、45%12个档次。多数产品的税率是在原工商税、产品税税负基础上换算确定的,部分产品的税率,在原税负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

此外,增值税税率可分为以下几种: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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