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与国企出资设立的公司怎样解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8:10:42 212 人看过

1、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出资设立的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时,由公司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可以由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公司的方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剥夺公司已经取得的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继续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的资格。责令关闭,是指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做出了停止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决定。公司被撤销,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公司登记。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国有企业高管能出资成立公司吗
    一、国有企业高管能出资成立公司吗不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此规定。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
    2023-04-27
    225人看过
  • 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的合并
    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必须符合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1.拟合并的中国的内资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合并后所从事有关产业的投资者变更要求;3.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4.合并协议各方保证拟合并公司的原有职工充分就业或给予合理安排。一、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1、程序不同公司分立需依照《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而设立子公司则并无上述要求。2、权益性质不同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对子公司享有的是股权,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性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而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对分立后的公司并不享有股权权益、财产权益。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
    2023-04-05
    241人看过
  • 国有独资企业法由谁修改,国有独资公司如何设立
    一、国有独资企业法由谁修改我们知道,国有独资企业法属于法律位阶,法律的修改,除基本法律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权修改。二、国有独资公司如何设立(一)、设立的方式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改建(改制)设立和新建(投资)设立两种。实践中普遍采取的是改建设立方式,即原有的国有企业依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立方式是指国家投资者单独重新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二)、设立的条件《公司法》并没有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做出特别规定。因此,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进行。《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五项条件。一是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国家投资者应当依照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等改革原则,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
    2023-04-30
    174人看过
  • 我国的合伙企业怎么解散?
    一、我国的合伙企业怎么解散?公司解散流程: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024-01-20
    109人看过
  • 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审批材料
    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的批准材料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说明如下:。公司注册申请(备案)2。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3。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或者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副本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的条件1。这些产品是社会所需要的。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不能提供假冒伪劣、有缺陷的产品,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这里提到的产品是社会需要的,必须是法律不禁止的产品第二,对于企业来说,只有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产品才能销售,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都有必要的条件2。有能源、原材料、运输等必要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
    2023-05-02
    150人看过
  • 国企控股子公司解散需要清算吗
    1、国有控股子公司解散的,需要清算。2、子公司需要在解散情形出现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
    2023-02-21
    290人看过
  • 国企设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一、需要子公司名称核名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三、编写“公司章程”;四、刻私章;五、申领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刻公章、财务章;七、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八、去银行开立子公司基本账户;九、办理子公司税务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二十四条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2024-04-14
    198人看过
  •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式是公司设立方式是怎样的
    在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成立方式包括:改建设立和投资设立。公司设立方式: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2、股份公司可以采用发起、募集设立的方式。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式是公司设立方式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2022-06-28
    437人看过
  •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解散和清算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所谓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设立的公司。外国公司本身不是我国公司法调整的对象,不是公司法的主体。公司法规制的是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外国公司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外国公司的证明文件。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提交包括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足以反映该公司真实情况和合法资格的证明文件。其公司章程,还应当置备于该分支机构,供随时查阅。(2)分支机构的名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必须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3)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外国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其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该代表人或代理人的
    2023-06-09
    378人看过
  • 外资企业设立中,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
    2023-06-06
    254人看过
  • 上市公司与国企的区别
    上市公司以及国有企业的区别在于: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
    2023-08-04
    379人看过
  • 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流程是如何的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一、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吗?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
    2023-02-28
    218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设立企业规定
    本文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规定,包括独资、合资和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和要求。其中,独资和合资企业需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必要的经济实力,而合伙企业则需要一个主要经营场所,且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规定:1.如果是以独资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需的必要经济实力;2.如果是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国内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申请前一年的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外商投资公司注册条件外商投资公司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并依法获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
    2023-12-23
    438人看过
  • 出资设立子公司是企业合并吗
    出资设立子公司不是企业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而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外控股或参股的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可以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与母公司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02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企业怎么解散国有控股公司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单独的针对国有企业结算清算期限的规定。 国有企业的解散清算应当适用《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但两部法律对于破产清算的具体期限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对于申请破产、清算的一些程序需要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
    • 外企在中国设立外国公司办事处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
      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详细程序在全国各地略有差异,但基本程序是一致的。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办理审批手续。本阶段的最终结束标志着审批机关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第二阶段是工商登记手续。这一阶段的最终结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第三阶段是设立后的登记程序。外国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需要到银行、海
    • 国有独资企业和集体企业(国有独资) 企业的设立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 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1亿元。 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联系纽带,逐步达到相互
    • 国有企业解散的程序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9
      国有企业解散的程序首先需要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之后提交破产的申请书还有相关的材料,接着是破产申请的受理,如果破产申请符合相关的条件,可以通过相关的审查,可以进行破查的清算。
    • 国企企业工会成立后能不能解散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3
      根据《工会法》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