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二、行政案件执行的主体是谁
所谓执行的主体,是指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到的享有诉讼上的权利、承担诉讼上的义务的主体。在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时候,就是程序上的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它包括执行组织、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
1、执行组织
执行组织,也叫执行机关,是指拥有行政诉讼执行权并主持执行过程的主体,即人民法院和有权行政机关。申请人申请的具体组织机构是法院的执行庭,并由执行员操作实施。当然这种分工,应当说主要还是工作性质而不是法律性质的,法律上的执行组织或执行机关原则上就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当然,如果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由其执行的,也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组织除法院以外,就是部分行政机关了。在行政法上,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行政职权,但并非所有行政机关就当然有强制执行权。所以,能够成为执行组织的行政机关只能是依照法律具有强制权与强制手段、措施的行政机关。
执行组织在执行程序上居主导者地位,它主持着整个执行过程,在法律上对执行负责。它负责审查执行的申请,决定执行立案,决定选择执行措施,制订执行方案,组织执行活动的实施,并按规定收取执行费用,接受案外人的异议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执行的中止、终结,并宣布执行完毕,等等。
2、执行当事人
执行当事人,是指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者是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其当事人的身份是由第一审程序中原告与被告转化而来的,是执行案件权利与义务争议的主体。无论是一审中的原告还是被告,都可能成为申请人,也可能成为被申请人,关键看行政裁判确定谁是权利人谁是义务人。
在行政机关依法自行执行的情况下,没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而有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作为原争议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同时又成为了执行机关,这是一种双重身份兼具的现象。在实践中,这种执行及时而有效,但同时也难免有功能混淆或不公正之嫌。笔者认为,在现行体制下,至少应考虑由另一个机构负责执行。行政决定与执行的分立,应是行政法治的趋势。
3、执行参与人
执行参与人,是指除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执行过程的单位或个人。他们因情况不同,各自承担的义务内容也不尽一致。主要有:因占有执行标的物而承担的交付、划拨该标的物的义务等。
-
行政案件执行的主体是谁
108人看过
-
行政案件执行的主体是谁
20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主体是谁?
323人看过
-
法律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谁
73人看过
-
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谁?
19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主体是谁?
419人看过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 (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组织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广,可以指机关、机构,也可以指单位、团体等。组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成为行政执法主体,但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具有这个资格。尽管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的,但他们是以组织名义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实施的,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只是行政执法主体的构成要素,而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本身。
-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7所谓执行的主体,是指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到的享有诉讼上的权利、承担诉讼上的义务的主体。在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时候,就是程序上的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它包括执行组织、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
-
行政执行时主体是谁?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9所谓执行主体,是指在行政执行案件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执行时,是程序上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它包括执行组织、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者和执行异议者。
-
行政处罚实行的执法主体是谁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8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
-
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是谁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3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