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中居间合同有效期怎么约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6:40:34 127 人看过

居间合同有效期由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法律解释的基本内涵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依据解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依据解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范围分为规范性解释和个别性解释;依据解释的方法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依据解释的尺度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法律解释对于实现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起着极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法律行为相关文章
  • 居间合同中关于违约方须按全部居间报酬标准向居间方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合法有效
    有的居间合同会约定,交易双方须在签署交易合同或“过户或备案合同”时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同时约定,如交易双方的任何一方拒绝与对方签署“过户或备案合同”则成为违约方,须承担向居间方支付相等于双方应付居间报酬总额的违约金的责任。笔者认为此约定是合法有效的:第一,交易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居间人已完成最重要、最核心的义务,此时居间人已有权依法收取居间报酬。即使交易双方后来未签署“过户或备案合同”,亦不能改变此事实。第二,上述约定包括两层意思:一是约定将居间方收取居间报酬的时间点从签署交易合同之时推迟至签署“过户或备案合同”之时,这只是居间方对自己权利行使时间的延迟,但决不意味着把“签署‘过户或备案合同’”作为居间方收取居间报酬的前提条件;二是约定在某方拒绝签署“过户或备案合同”的情形下,将居间方收取报酬的名称由“居间报酬”改为“违约金”,将支付主体由“交易双方依约支付”改为“违约方统一支付”,这实际上
    2023-03-12
    152人看过
  • 民法解释中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合同有撤销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1、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2、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中假赠与合同如何申请撤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2023-08-02
    31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间合同的有效期应该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间合同的时效期设定主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协商结果。根据法条规定,合同条款应由当事人进行精心设计,涵盖以下重要元素:签约双方的姓名或者企业名称以及地址;明确合同所涉及的物品或事项,具体到其种类、数量、品质以及相应的价格或支付标准;明确合同的执行周期,具体阐明开始时间点、实施地点及执行方式;详细列出合同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以及发生纠纷后的协调机制等细节问题。《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8-05
    118人看过
  • 司法解释隐名股东中的合同怎么有效?
    一、司法解释隐名股东中的合同怎么有效?一般来说,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共同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双方签名真实,就合法有效了。有关隐名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如下: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
    2023-04-16
    203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一、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在新的《民法典》中将居间合同改为了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二、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保密约定。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2.居间合同支付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1)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2)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
    2023-05-06
    225人看过
  • 司法解释中合同无效和违约责任有何区别
    一、司法解释中合同无效和违约责任有何区别合同无效和合同违约的区别如下: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合同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合同当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无效合同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三、法律保护是否适用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存在无效事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无效,当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自
    2024-01-12
    251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特征来源:(一)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三)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四)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
    2023-07-07
    474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调解完后合同效力如何解释
    一、居间合同纠纷调解完后合同效力如何解释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一般情况下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该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有效后,则当事人不能再就原纠纷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
    2023-06-19
    449人看过
  • 居间合同有效期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我一租房合同为例,为大家解说居间合同的有效性。为了避免租房纠纷,租房子时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那么对于租房者来说怎么才能辨别个人房屋出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首先个人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个人房屋出租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2024-01-18
    382人看过
  • 预约合同司法解释中的495条规定
    预约合同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五条具体如下:1、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等,构成预约合同;2、该规定正是在立法层面认可了预约合同,并作出相应规范。该规定将有效解决司法实践涉及的预约合同案件,很好规范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预约合同;3、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4、预约合同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的定义,预约合同是合同。预约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事宜要遵守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预约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此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预约合同的效力也未规定违反预约的法律责任,《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认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该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2023-07-03
    134人看过
  • 居间及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居间的概念《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三、居间合同的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
    2024-01-20
    165人看过
  • 合同的生效与有效性的法律解释
    判断标准不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是根据当事人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来判断。而通常情形,有效合同在成立同时生效;特殊情况下,自生效条件手续履行完毕时合同方能生效。合同有效是合同生效的前提,生效合同一定是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设定合同生效条件,但不能约定合同有效条件。合同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啊?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内容判断。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2、适用规则。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
    2023-07-15
    65人看过
  • 法律适用中的合同解释
    合同解释的主体,应专指受理案件的法庭或仲裁庭。合同解释的对象应为表示于外部的当事人的共同意思。具体解释方法在解释过程中,是分工合作地担任不同的任务,发挥不同的功能,从而在共同协力下完成发现合同意旨的任务。任意性规范对合同漏洞的补充功能毕竟是有限的。在不存在可适用的任意性规范时,解释者最终就必须求助于更为抽象的解释因素。解释客观化、统一化的理论,是针对格式条款而言的。关键词:法律适用;合同解释;解释方法;漏洞补充;格式条款单就合同解释而言,该问题之所以产生,一般都是合同当事人在事后对所用语言、文字的含义或合同内容有所争议,诉诸法院裁决所致,所以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事后解释作业。可见,文字的含在内容上固有的多义性,以及在外延上难以避免的模糊性,决定了绝大多数的合同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意思表示的不明确甚至遗漏,这进一步影响到当事人具权利、义务的确定以及合同效力的真正实现,合同解释最直接的作用,就在于通
    2023-06-08
    226人看过
  • 居间合同有什么效力,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居间合同的效力是:1、居间人要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虚假报告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委托人要按约定支付报酬,但中介人虚假报告,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不支付报酬。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报,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
    2024-04-20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更多>

    #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咨询
    • 无效居间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解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无效居间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意思表示虚假; 2、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
    • 违约合同无效解释中法律效力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4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
    • 欠款法律解释仅约定无效合同有效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如果合同是无效合同结算条款还有效吗这一问题就是有效。
    • 居间合同解约中介费怎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1
      居间合同解约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费不需要进行支付,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居间合同没约定期限有效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5
      居间合同没约定期限有效。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居间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双方当事人对履行期限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