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4:42:56 100 人看过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有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一、上海离婚去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本国居住的,或被依法监禁等情形下,则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企业拖欠工资去哪里起诉

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一般需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抚养费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按照我国法院管辖的规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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