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续医期间可以有误工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05:51 385 人看过

2014年5月,杨某在重庆市武隆县白马镇某工地上指挥吊车作业,吊车在提吊铁板过程中钢丝绳滑落,导致下方的杨某腰部被货物压伤。事发后杨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120天,续医期间误工30天。2014年12月,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残疾赔偿金,续医费,续医期间的误工费等共计11万元。

【分歧】

对杨某在续医期间的误工费,目前有三种观点,分别如下:

观点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人损解释》)第20条的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原告定残后的误工费没有依据,应不予支持。

观点二:残疾赔偿金与误工费性质不同,计算方式不一样,是两个不同的赔偿项目,原告虽然确定获得残疾赔偿金,但续医期间的误工费乃客观发生的,应予支持。

观点三:原告进行续医造成的误工损失确实存在,但由于已经获得残疾赔偿金,故续医期间的误工费应扣减同期的残疾赔偿金。

【评析】

笔者认同第一种观点,分析如下:

一般认为,侵权损害赔偿以完全赔偿(填补损害、全部赔偿)为基本原则,要求侵权人填补被侵权人所受的损失,使其回复至如同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应有状态。同时还有限定赔偿原则(国家赔偿法)、惩罚性赔偿原则(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侵权)、衡平原则(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作为补充。后三个原则,法律实践中虽有适用,但理论尚不十分完善。

对于在续医期间因误工造成的误工费,属于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空白地带。从理论上来讲,对侵权损害赔偿,基于完全赔偿原则,采用劳动能力丧失说,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但是司法实践中,出于司法效率和成本考虑,或出于平衡各方利益之需要,我们并不是纯粹的适用完全赔偿的原则。笔者认为,《人损解释》在局部对完全赔偿原则存在变通处理。

笔者做出这一判断的依据在于,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以定残日为起算点,而误工费的计算则最多至定残日前一天,即使有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结论认为定残日后存在误工,也只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再计算误工费。虽然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在目的上具有一致性,但两者理论依据和计算标准并不相同,并非简单等同关系,这导致在二者间必然存在差额。如果纯粹的适用完全赔偿原则,那么在计算相应赔偿时,即应当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的差额部分作出处理。而《人损解释》并未如此。笔者认为这就是基于司法成本,以及平衡各方利益的考虑。对误工费只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并不是简单的忽略,而是符合司法效率实践的需要,也基本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会出现明显利益失衡。我们同时观察各国的实践情况可以发现,完全赔偿原则其实出现逐渐缓和的趋势。

回到对续医期间产生的误工费,法律和司法解释其实并未明确规定,属于空白之地。但法官不能拒绝裁判案件。笔者认为此时可以适用类推原则。

续医是对受伤治疗的延续,属于必然产生的误工,应当视为前一次治疗未完成的部分(对于治疗结束后病情突然加重的特殊情况,属于案件本身事实发生变化,不在本次讨论之中),既然《人损解释》已明确规定因为受伤产生的误工只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即使该误工的时间超过了定残日,也不会支持,故类推在同一次损害中的后一部分误工同样不应支持。

因此,第二种观点自然不成立。

对于第三种观点,从完全赔偿原则出发,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该观点忽略了一点,误工费以实际发生的收入损失为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则是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方式。残疾赔偿金采用抽象统一的标准计算,并未考虑受害人的个体素质、工作能力、教育程度等因素,这本身就不是完全赔偿原则的体现。受害人因受伤致残,导致其职位升迁、工作条件变化发生的损失,都不是能简单计算出来的。将两种不同基础上计算出的结果进行比较,在逻辑上存在缺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医疗损害儿童的误工费赔偿吗
    一、医疗损害儿童的误工费赔偿吗伤者为小孩,不存在误工费一说。一是,医疗费,凭市县级以上医院的单据给予报销;二是,护理费,对方向你提出看护小孩的家长所应该支付的费用。三是,交通费,以公交车票给予报销;打的的费用控制在伤者初期治疗期间,在四次以内,凭出租汽车票据给予报销。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
    2023-04-28
    342人看过
  • 帮工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是民事纠纷吗
    一、帮工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是民事纠纷吗帮工作为一种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行为,在劳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时,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可要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根据法条可知由于帮工关系所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二、帮工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帮工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帮工是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行为,一般指亲戚朋友帮忙看店、做事、造房之类的无偿行为,被帮工者并不需要支付劳动报酬给帮工者,俩者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而雇佣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签订劳务合同或口头合同,雇员以自己的劳务行为来换取等价的雇佣金,属于日常生活中典型的招聘类型。虽然俩种关系有着区别,但
    2023-06-15
    25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三期评定纠纷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三期评定纠纷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一、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可以申请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二、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的证据类型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
    2023-06-27
    42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提哪些诉讼请求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提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原告损失费用。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用。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物损失费用。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费用。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6.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费由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费由委托人承担。在我国,原则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其法理是,当事人聘请律师诉讼,是为了弥补自己在法律方面的欠缺,当然应该自己承担诉讼费。但也有几个特殊情况,如果原告胜诉,则其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2023-08-11
    167人看过
  • 轻伤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轻伤害有误工费吗
    一、轻伤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是由鉴定部门鉴定出来的,赔偿标准是以鉴定出来的等级来进行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
    2023-04-06
    39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吗?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费并不是由被告承担,而是需要由提出委托请求的一方自行支付。原则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其法理是,当事人聘请律师诉讼,是为了弥补自己在法律方面的欠缺,当然应该自己承担诉讼费。2、但也有几个特殊情况,如果原告胜诉,则其律师费由被告承担。(1)专利侵权案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2)商标侵权案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著作权侵权案件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2023-06-17
    71人看过
  • 在我国老人是否有误工费人身损害的赔偿
    一、在我国老人是否有误工费人身损害的赔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男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为60周岁,这是退休制度,只是规定超过该退休年龄的人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但并不说明年满60周岁的人就丧失劳动能力,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仍然受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60周岁以上的老人身体还很健康。在广大的农村、乡镇,从事雇工、农业生产的很普遍。如果他们遭受人身损害,导致无法从事正常劳动,其收入必定丧失或减少,这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此时,如果法律不给予保护,明显有违公平。况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侵权责任法》均未排除老人的误工费求偿权。二、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
    2023-04-15
    340人看过
  • 老年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老年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但是,在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收入的减少。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所谓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
    2023-04-28
    17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一、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纠纷。二、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对于人身伤害伤残的鉴定标准,具体如下: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2、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3、轻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4、轻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三、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是什么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
    2023-04-26
    461人看过
  • 赔偿义务人可以分期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吗?
    有些赔偿内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34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2023-06-13
    170人看过
  • 误工费有财产损害赔偿吗
    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确定,应当遵循一般的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进行,同时应贯彻三条原则:第一,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起到抚慰作用;第二,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起到制裁作用;第三,能够对社会起到一般的警示作用。符合这三项原则的赔偿数额,就是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一、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什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于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一般要比过失情况下更大。同时考虑到侵权人的主观恶性,一般故意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要比过失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要重;2、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对侵害人的一
    2023-06-27
    264人看过
  • 2023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误工费会赔偿多少
    一、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误工费会赔偿多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200元,平均到日工资就是268元,这是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费计算的标准。二、误工费损失的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
    2023-04-19
    320人看过
  • 退休人员遭人身损害可以索要误工费吗?
    根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根据第17条规定,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与受害者是否退休无关。根据第20条规定,误工费应按实际损失的工资总额计算。一般而言,没有从事其它有收入的职业的,实际损失没有减少,不能主张误工费;从事了其它有收入职业的,可以主张误工费。退休人员的误工费是否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继续被其他单位聘用从事工作,在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向法院主张赔偿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对于退休人员继续
    2023-08-05
    40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
    2023-02-26
    7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可以在举证期间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5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并不倒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
    • 如果发生人身损害,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
    • 中无人身伤害车辆受损可以要求误工赔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8
      赔说来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
    • 医疗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是要赔偿医疗费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
      当人们受到医疗损害时,可以向医院而不是医生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当然,如果是医生故意伤害的,可已起诉医生。起诉医生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
    • 工伤有医药费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人损: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及过错索赔,赔偿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