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价款的构成包含哪些要素
1.建设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
2.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二、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
三、工程合同的特点
工程合同的特点是:
1.不同利益的当事人,在同一经济事务中发生一定的关系;
2.合同当事人在一定的合同事务中,有各自不同的允诺;
3.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
4.合同的缔结受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政策的约束,合同订立的内容必须合法,为法律所承认;
5.合同的订立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由于有法律强制性,因此十分讲究措词的准确性和鲜明性,不容有丝毫的含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n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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