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行政强制措施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8:33:27 469 人看过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5)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什么情况下必须现场审验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驾驶人需先完成现场教育城市选择,然后仔细阅读审验教育申请业务须知和申告信息后,才能进入学习场次选择页面。驾驶人完成教育地点、教育场次选择后,核实申请信息无误的,即可完成审验现场教育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伤残鉴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和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不得编造、制作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事故当事人不得变更法医鉴定报告的内容未经许可,否则该法医鉴定证书将被视为无效。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向当事人和鉴定人协商一致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申请。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
    2023-07-01
    104人看过
  • 大棚房强拆的应对措施及注意事项
    对政府拆迁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到人民工作中心进行合法上访,理性有序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但温室房属于违法建筑。虽然有人认为政府拆除温室是强制拆迁行为,破坏农业生产,侵犯农民利益,但实际上温室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情节严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房东乱扣押金怎么投诉房东乱扣押金的投诉方式如下:1、房东乱扣押金是违约行为,可以向当地出租房管理中心投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2、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首先想到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告诉房东,归还押金是合同的约定,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问题,不归还押金是对合同的违约;3、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在签订租房协议前,收集房东产权证信息、身份证信息,仔细核对押金扣除的条款,只要当事人
    2023-07-15
    172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包括向公司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生效后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需要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并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您可以向公司的所在地,或者公司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议先把公司的地点找到,如果公司或财产都找不到,法院即使强制执行,也无法拿回应得的利益。2、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用由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裁
    2023-11-19
    434人看过
  • 行政措施的强制执行过程
    关于个人所得税怎么补报的问题,可以到地税大厅去补申报,不用交滞纳金的.如果知道应缴税额是多少,下个月合并应缴税额倒挤就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期为每月终了7日内(节假日顺延)。过了征期,如尚未申报,应当补报。补报先要联系税管员,带上申报表,由税管员在税务系统中录入打印补报信息,然后再去办税大厅窗口申报补报信息。关于滞纳金问题,各地税分局处理不同,一般税管员可以处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直接强制执行包含:划拨、收缴、拍卖。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
    2023-07-07
    408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介绍
    代位继承方法如下:1、由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取代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分配死亡子女可分配的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没有代数限制;3、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注意事项如下: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3、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等等。代位继承条件都有什么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是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建立的。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失去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将无法建立。《中华人民
    2023-07-04
    415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的失范现象及控制
    刑事强制措施作为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并且与公民权利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它不仅关系到刑事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而且对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有着重要影响。刑事强制措施会在不同程度上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如果适用不当,必然会对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犯。由于观念和制度上的原因,我国现有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在适用过程中产生了没有立案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意适用拘传、滥用拘留和逮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适用不当等不规范现象即失范现象,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刑事强制措施失范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司法审查、司法救济等制度。因此,可以通过建立司法审查、侦羁分离、扩大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确立“成比例”或“相适应”原则和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的救济制度等途径来控制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以达到准确、规范
    2023-06-14
    374人看过
  • 交通警察能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交通警察能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交警处理交通违法案件时,可以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二十五条采取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
    2023-04-18
    200人看过
  • 详细介绍转按揭的操作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任何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对住房贷款方面的合同。随着二手房市场的发展,转按揭贷款便成为购房者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的常用渠道。那么,购房者应该对转按揭的操作流程有个清晰的认识,不然,一旦签订合同,吃亏的还是自己。以下便是转按揭的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及其注意事项: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揭或者跨行转按揭(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揭或者同支行转按揭;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揭)。2.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
    2023-04-23
    339人看过
  • 离婚房产如何划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离婚分割房屋的步骤是:如果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一般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如果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房子归一方个人所有。房子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房子的流程是:1、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买方交好定金;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去缴纳税金;4、登记机构审核;5、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8-15
    45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基本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有如下几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吗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一。《行政强制法》第2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
    2023-08-12
    239人看过
  • 轻伤鉴定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流程:1、申请;2、支付鉴定费;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4、在20个工作日得到鉴定结论。需要的材料:所有伤害治疗的资料包括病历、出院小结(对于有住院治疗者而言)、最近的影像和、血液物理检查的图片和报告。鉴定地点:因为对于伤残的原因不同而有不同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1、丧失劳动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2、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地残疾人联合会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时间、科室鉴定;3、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害等级鉴定;4、治安、刑事伤害鉴定:有处置事件派出所、法院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5、残疾军人等级鉴定:有民政局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直属荣军医院鉴定伤残等级,这里主要对象为部队才退役的七级残
    2023-06-30
    401人看过
  • 离婚起诉的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离婚起诉的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离婚起诉的操作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离婚起诉的注意事项:1.要准备好所需的证据材料;2.证据要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3.作为案件原告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4.按时参加庭审。二、起诉离婚流程需要多久时间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一般要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2023-09-11
    468人看过
  • 市场关停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市场关停是行政强制措施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强制法中并没有直接将责令关闭行为作为行政强制措施,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作为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
    2023-12-01
    8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买卖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买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当事人经过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抵押的。《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是因为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方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为保证社员基本生活条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权利,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性质和福利功能。以这种权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抵押人就可能丧失起码的生存条件,引发严重的社会
    2023-07-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措施及操作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1.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1)合同
    • 医疗事故赔偿措施及操作流程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8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事故对患者人身损害导致残疾的,赔偿期限最长为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 行政强制措施在实施前需要制作现场笔录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9
      现场记录是行政程序中的重要证据形式,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当场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记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记录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客观描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对象、实施标的物的情况、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制作的书面记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严格规定了现场笔录。现场记录必须由行政执法人员查封,扣押现场制作,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盖
    • 《行政强制措施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7
      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
    • 行政强制措施的临时性及强制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临时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