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位于天津河东区卫国道148号。
公安局的职责具体如下: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和趋势,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防范和打击对策措施;
3、组织实施案件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等严重刑事案件;组织开展重大系列案件侦查和全市集中打击、搜捕、拦截等统一行动;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殊行业;指挥处置重大暴乱、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法示威、非法集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司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津劳社局发〔2008〕90号
第一条为保障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商店、超市、饭店、旅馆、洗浴、美容美发、娱乐、维修等行业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采取“定员定额”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
定员,是指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一年内月平均雇工人数申报参保人数,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核定的最低参保人数(见附件)。
定额,是指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6元的标准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次性趸缴一个缴费周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但不得跨年度趸缴)。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到所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劳服中心)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二)经营场地的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能够证明经营场地面积的其他凭证;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向劳服中心报送参保材料的,劳服中心应对参保材料初审后将其报送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再由劳服中心将缴费通知单分送给用人单位。
第六条用人单位接到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后,应当及时缴费。工伤保险关系自缴费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从业人员出现增减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到劳服中心办理从业人员变更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人员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劳服中心应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变更情况及时报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用人单位在一个缴费周期内的月平均备案人数超过参保人数20%的,下一个缴费周期应增加参保人数,增加后的参保人数不得低于上一周期月平均备案人数。
第八条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相关手续。劳服中心应当给予指导、协助。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参保的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的工伤保险待遇时,统一按照职工发生工伤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计发。其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补齐。
第十条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自愿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的,可以参照《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津劳办〔2004〕338号)的标准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人员,经本人提出或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并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已经趸缴的工伤保险费可继续使用。
用人单位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已经趸缴的工伤保险费可继续使用。个人承包经营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按本办法参保后出现解散、注销等情形的,已经趸缴的工伤保险费不再退还。
第十二条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参保并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当年不得变更缴费方式。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自下一个缴费年度起按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有分支机构的,可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工伤保险,也可由用人单位授权,分支机构在所在区县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分支机构应当存有参保证明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雇用已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岗职工,可按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列入参保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经营面积在800平米以上的服务业用人单位,可按本单位一年内月平均使用农民工人数申报参保人数(不再核定最低参保人数),参照本办法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事项按国家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1日废止。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
经营场地面积与核定最低参保人数对照表
经营场地面积
核定最低参保人数
餐饮业
其他服务业
50平米以下
3
50(含)-100平米
5
100(含)-200平方米
8
6
200(含)-300平方米
15
8
300(含)-500平方米
25
12
500(含)-800平方米
40
20
-
天津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公电话及地址一览
404人看过
-
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141人看过
-
兰州市政务中心检查考核我局出入境窗口管理服务工作
66人看过
-
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325人看过
-
天津各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一览表(地址+电话)
320人看过
-
物业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合同
433人看过
-
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1、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的全称叫“__市公安局警务辅助服务中心”。 2、该中心在业务上归市公安局管辖,但人员不具有公务员编制,也不具有警衔,不属于正式的人民警察,但做的事情都是在警察职权范围内的,例如:接警员、痕迹检验员、影像技术员、文员、审计员、警犬训导员、人事员、网络管理员等。
-
天津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中心地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7首先是需要交管部门现场勘验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于车辆,依据天津市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事故车辆所有人提供有效担保;不能提供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放行有关的事故车辆。 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中国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9据了解,“中国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是由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和城市经济研究院组建。新成立的“中国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向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中介机构提供有效的政策指导,对中介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项课题研究,开展中国传统文化植入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
安阳社保问题事业管理局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你要考虑的是安阳社保问题事业管理局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区别。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属部门,一般一个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底下有多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两者的区别在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对社保政策的制定规划、实施、监督的部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政策的执行部门。
-
北京市娱乐中心对口对口服务的政策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1-10地块规划有26.1万平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休闲全方位提供。周边规划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配套设施,将引入重点学校。大型超市:物美便利超市、家和超市、家乐福,世纪联华超市、北京二商食品店NO.16、易事达购物广场、易初莲花超市、华汇北辰超市、飘亮购物中心、龙德广场、第五大道、北辰购物中心等娱乐场所:金银百合KTV、北京碧水园娱乐中心、万达国际影城(龙德店)等银行:工行、农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