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合同的解释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6:34:27 291 人看过

主债权合同:主债权相对于债权中附带的债权,如担保债权。债权履行期是指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履行的债权。比如去银行贷款,需要把房子当抵押,那么和银行的贷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就是为了保证银行债权的实现而存在的抵押合同。主债权人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有权要求银行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承担担保责任,银行不能无故拒绝。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

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附属债权而定的,规范主债权的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则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抵押权的成立必须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但是主债权的成立并不以抵押担保的成立为前提,因此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2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债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时效指债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债权人利益(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造成债权人利益丧失)或损害债务人利益(如债权人通过非法行为发售债权)的法律纠纷的人民法院支持和受理的期限。《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023-05-04
    21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释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至第43条当出现如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符合下述六种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过失性辞退”。具体如下: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下述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期间不足30天的,司法实践一般不认定为解除行为无效,而是
    2023-04-13
    72人看过
  • 旅行社无权单方解释合同
    消费者在今年五一小长假旅游时遇到纠纷,将有新的维权武器: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将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消保委昨天发布消费提醒表示,根据新的《条例》,旅行社无权单方解释合同条款,导游、领队也不得强制消费。市消保委统计发现,在涉及旅游的投诉中,游程缩水、购物增多始终是投诉热点,还有旅行社将合同条款解释权作为约束消费者的一种方式,以便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但新《条例》指出,旅游合同中要写明购物内容,包括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场所名称等具体细节。消费者如果在旅程中被要求前往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场所,就能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自费消费项目也将有限制。部分参加境外游的消费者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导游和领队在境外擅自改变游程,有的还胁迫他们参加自费项目。而《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不得胁迫旅游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
    2023-06-05
    445人看过
  • 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
    2023-05-04
    254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最新法律适用解释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有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可以对原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对抗之。3、债务受让人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用。债务的受让人因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人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移于受让人,转让人的抗辩权自然也转移于受让人。债务转移合同纠纷如何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
    2023-07-22
    301人看过
  •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设区的市的人大,制定机关有解释权。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义上的法律,论到效力只比行政法规低一些,只不过适用范围只在本行政区域内,不是全国性的。如果违反了照样是会被追究责任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以援引地方性法规来判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与上位法抵触会被认定无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分别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以及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
    2023-07-21
    454人看过
  • 企业债权转股权的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撤销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第十六条部分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股权的行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023-06-09
    249人看过
  • 连带债权的解释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共同债权和连带债权的区别有哪些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
    2023-07-05
    105人看过
  • 合同解释的方法和意义是什么
    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进行解释是合同解释的方法。而最大限度的查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以求公平合理的解决纠纷则是合同解释意义。合同解释的方法和意义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2022-06-28
    192人看过
  • 合同法司法解释是否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
    首先要看合同为什么单方解除:第一种: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第二种: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第三种: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第四种:因为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至于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无效不属于单方解除。所以是否要追究看看是否是不可抗力。可否减轻亏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合同违约后,如果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第五百九十二条【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当事人都违
    2023-07-18
    425人看过
  • 民法解释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民法典》规定对方违约如果属于法定可解除合同情形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定可解除合同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间借贷民法解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2023-07-30
    353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中主债务异议成立的法律解释
    主债务异议成立代位权诉讼被驳的情形如下:(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诉讼是怎样的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3-07-06
    51人看过
  • 合同解释的主体、客体及效力
    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说明。对此,应从以下方面把握:一、合同解释的主体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进行分析和说明,任何人都有权进行。例如,当事人双方时常对其订立的合同进行分析和说明,即进行合同解释。发生合同纠纷,诉诸到法院或仲裁机构时,法官、仲裁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解释合同;合同在鉴证、公证时,鉴证人员、公证人员、当事人也要解释合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对投诉的合同纠纷,要发表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看法;学者进行个案研究时,亦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解释。可见,合同解释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是广义的合同解释。狭义的合同解释专指有权解释,即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分析和说明。由于合同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内容归于明确、具体,使当事人间的纠纷得以合理解决。因此,在合同解
    2023-06-09
    93人看过
  • 恶意转让债权的司法解释
    一、恶意转让债权的司法解释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如何的外部效力: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部分让与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按份享有债权时,他们只能依其份额请求债务人给付,债务人也只能依其份额履行债务。构成连带债权时,应按连带之债处理。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
    2024-02-10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
    词条

    主债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主债,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主债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主债由此可以简单地表... 更多>

    #主债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的法律解释?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21
      上诉人李某华因与被上诉人杨某峰、陈某祥、肖某某、杨某谋、张某飞、周某平等6人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卢氏县人民法院(2011)卢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某华的委托代理人孙春生,被上诉人杨某峰、陈某祥、肖某某、杨某谋、张某飞、周某平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任铁栓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 非合同债权怎么解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9
      合同债权,是指基于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求给付的权利。非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债权意外的债权,合同之债、之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一
    • 司法解释: 债权转让包含合同解除权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2
      债权转让包括合同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合同解除权不是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转让时,应当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相关延伸》 问:合同解除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
    • 如何解释合同法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合同订立主体的解释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1
      合同关系涉及到的主体被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具有权利请求债务人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权利;而债务人则有义务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实施一定的行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即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仅享有权利,而债务人仅负有义务;但在其他情况下,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即一方享有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另一方则享有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可以确定的。 如前所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