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报警有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15:22:51 76 人看过

一、民事纠纷报警不会立案的,否则就是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主管治安或者刑事案件。

二、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刑事诉讼法》第86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规范
    工程造价纠纷
    一、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规范1、对建设工程的价格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例如,按固定价格、约定可调节的价格或者按成本加适当报酬的价格,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是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2、如果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的,对工程价款可以进行协商确定,如未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3、建设工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后的结果是不合格工程,则应当按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来结算工程价款。即根据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首先由承包人对工程进行修复,修复后通过验收的,则该工程的价款按上述方式结算,如果无法验收的,则承包人不得要求支付工程款,因此的损失承包人和发包人按过错责任分担。另外,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产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同时亦不能根据当地政府指导价确定,这种情况只能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2023-06-17
    85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哪家有权审理?
    一、建设工程纠纷哪家有权审理?建设工程纠纷当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利审理。《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因此,确认结算请求权之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考察双方当事人关于结算义务履行期限之具体约定。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怠于履行该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其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发包人应当在该期限内确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该结算结果,表示不同意的,应及时配合承包人重新结算。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则答复期限届满可认定其怠于履行结算义务,诉讼时效自答复期
    2024-02-05
    28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工伤保险纠纷咋办
    一、建设工程工伤保险纠纷咋办在建筑工地上遭受工伤意外事故影响后,工人们应遵循以下指导流程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理:首先,应当立即将受伤工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全面而专业的医疗救治;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在短短的三十天内,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最后,如果经过严格审核被确认为工伤,那么就可以按照认定结果来办理相应的工伤赔付手续。此外,在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中,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选择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无果,或者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调解协议,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启动仲裁程序。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然不满意的,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最终的司法救济。当然,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还有权依法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2024-07-09
    451人看过
  • 别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
    发生劳资纠纷,如果违反了治安秩序或涉嫌犯罪,是可以报警的;如果不构成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则可以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2、调解。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当事人双方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直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5-13
    25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房抵工程款的纠纷属于什么纠纷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一、
    2023-03-15
    195人看过
  • 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
    合同纠纷开庭程序:1、宣布开庭;2、当事人进行陈述;3、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等。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应当准备好诉讼请求以及相关证据。要如何解决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一、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二、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三、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四、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023-08-13
    460人看过
  • 哪个法院对建设工程款纠纷有管辖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属于合同纠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受房地产纠纷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房地产所在地法院为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
    2023-05-07
    48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成本分析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提起诉讼时,不能按欠款合同纠纷起诉,而是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施工方需要先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接着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通知举证、发传票、开庭审理、判决。建设工程款支付规定1、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与程序,相应法律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规定,主要还是靠合同约束,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及地方政府的规定调整。2、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023-07-02
    405人看过
  •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这里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是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有:(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投资规模;(4)资金来源;(5)当年投资额;(6)工程规模;(7)开工、竣工日期;(8)发包方式;(9)工程筹建情况。报建程序: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2
    2023-06-04
    320人看过
  • 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纠纷
    2006年2月,原告第五施工队与被告某建设集团项目部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分包被告承建的某高速公路第五标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就支付工程款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于2007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英华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了本案的诉讼活动。原告诉称:原告依约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并已验收合格。2007年9月份,经过双方结算,被告共应支付原告工程款60万元,原告应得变更款及预扣部分另行结算支付。但被告至今未予支付,因此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60万元及变更工程款、预扣款30万元。法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法院调取了相关证据,并依法变更了诉讼请求: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第二项判令被告支付变更工程款及预扣款30万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预扣款63.35万元。被告答辩:1、被告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已经超过了原告应得,故被告不应再向原告支付
    2023-06-09
    27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影响
    建设工程领域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监理、装饰装修和铁路修建合同纠纷等。这些纠纷可能会导致建筑工程项目的延误和成本增加,甚至可能引发法律诉讼。因此,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建议充分了解相关条款,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尽可能通过预先协商来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建设工程领域,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施工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因施工合同履行发生争
    2023-11-07
    1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判决书
    一、形式要求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二、格式要求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首部1、标题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在判决书中还应表明各自当事人在反诉中的称谓,如“原告“、“被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
    2023-06-27
    135人看过
  • 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指什么
    在建设工程领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对于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奖励,即行政机关依照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社会和建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仲裁是什么有什么特征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与行政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具体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具体的民事纠纷;3、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仲
    2023-06-25
    205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面临的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有关工程款纠纷案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八大疑难问题:1、对严重拖欠工程款的背景下,作为最底层的农民工工资如何保护;2、一个项目先后签订几份合同即黑白合同,应以什么作为计价依据;3、拖欠工程款应计取利息,利息应如何计取;4、拖欠工程款可以顺延工期,凭什么可顺延,顺延应具备什么条件;5、垫资是否违法,如何准确认定,应如何处理;6、发包人迟迟不确认工程结算应以什么作为处理依据;7、造价鉴定应如何把握,鉴定结论是否自然可作为判决依据;8、审计报告和结算协议发生矛盾,应以何为准。
    2023-04-26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6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该类型证据主要有以下证明作用: (1)、证明双方要约、承诺过程,可以上述文件认定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2)、该文件已经包含了双方的交易条件,上述文件亦可直接构
    • 建设工程建造款的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
    • 建筑工程造价纠纷报警会立案吗(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在工程建设中,因建筑工程承包双方对建筑工程承包责任及法律观念不强等造成工程款拖欠、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工程建设有无挂靠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5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1、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人给付工程款,但是所要求的数额必须在被挂靠者已收工程款的范围内。 2、被挂靠者未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没有收到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支付与验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2
      1、你们的建设工程合同对于工程款的支付是如何约定的?是否按照工程进度足额支付?如果已经按照工程进度足额支付,那么建设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成,无论是施工方还是农民工都没有权利要求支付任何款项。 2、合同对于竣工验收是如何规定的?施工方是否已经提出验收申请?未验收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最高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