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怎样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七条也规定,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二)人民政府调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二、土地使用权纠纷怎样解决?
(一)双方协商
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后,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解决权属争议。
(二)行政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而不是人民调解。调解应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来处理。调解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村民与村组织、村民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向乡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调解。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自然资源局受理后进行调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三)行政处理
双方当事人若分歧较大,不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行政调解处理的,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
行政调解是行政处理的前置条件,未经行政调解的土地权属纠纷,不得申请政府确权。
村民与村组织或村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均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
(四)司法救济
土地权属纠纷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政府的行政处理是人民法院受理土地权属纠纷的先决条件。
若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请行政复议或在30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大多数纠纷主要依靠基层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依靠政府,少部分需要通过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总的来说,如果的确情节较为严重,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果情节较轻,主要依靠协商。
随着我国的农村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村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土地纠纷的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的,此时是会存在不同类型的土地纠纷的,比如说土地确权纠纷、土地转让纠纷等,无论是哪种纠纷类型,都是要及时的处理和解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
共有土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42人看过
-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
117人看过
-
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
462人看过
-
关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
11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四至不清问题应怎样解决
422人看过
-
“八问”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相关问题
277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确权和土地承包所有权的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4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
-
为什么会出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等的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0外界对土地制度改革的预期,无非在于破除城乡土地的二元结构,让农村集体土地能够平等地进入市场,既可以改善当前的土地市场状况,配合城市化转型、经济发展转型的需要,又可以让农民更多享受到土地作为一种权益带来的收益,共享发展带来的好处。我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土地征用制度。其实,现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两权都是所有权,在字面上或者是表面上是平等的,是可以一样流动的。但是,由于农村集体土地要转变
-
农村土地承包法征收土地问题的处理有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
离婚中农村土地承包权如何处理的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9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对离婚中农村土地承包权如何处理规定,代耕是基于亲戚、朋友、邻居等相互信任关系,承包方短时间地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为耕种的行为,无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迫于生存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时间内又不能自行耕种承包土地的,可考虑由另一方代为耕种。代为耕种方在扣除应交纳的承包税金、劳动投入等费用后,按当地当年(或季节)土地平均产量付给对方应得的土地收益。
-
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11,集体土地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可以归村民所有。根据你得陈述,目前你是本村农业户口,是可以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你可以先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如果能批给你单独立户就不存在你的问题了。如果村里不能批,你可以申请在你家的土地使用权证上增加名字,只要你父母同意即可。2,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你父母的名下,就是他们的财产,和你没有关系,没有你得名字也很正常。如果你想在房产证上增加你得名字,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