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加工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43:55 345 人看过

一、承揽加工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共同之处有:都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都负有瑕疵担保责任等,二者法律特征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是以承揽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获得一定工作成果为目的。买卖合同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为目的。

2、是否移转所有权不同。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3、标的物是否具有特定性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二、买卖合同的内涵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以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如果缺乏当事人的这一目的,买卖合同也就不能成立。据此看来,买卖合同有两大主要特征:出卖人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须支付价款。

三、承揽合同的内涵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从概念我们不难看出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工作为目的的合同。承揽的标的具有特殊性,承揽标的是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是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完成的。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通过承揽人完成工作来取得,定作人是根据承揽人的条件认定承揽人能够完成工作来选择承揽人的,定作人注重的是承揽人的技术能力。尽管在完成工作中承揽人必须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验,承揽人却需要以自己人力、设备和技术力量等条件独立完成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有哪些区别?(上)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共同之处有:都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都负有瑕疵担保责任等二者法律特征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3.是否移转所有权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二者在实践中的区分:1.标的物是否具有特定
    2023-06-09
    52人看过
  • 定制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定制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定制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范围要广于定制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只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种类,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5.
    2023-06-21
    452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一览
    加工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1、两种合同的设立目的不同。雇佣是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的合同,雇佣是为了劳务本身。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另一方完成某项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另一方的协议,另一方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一定的报酬。这项工作的结果是具体的,只能由承包商通过自己独特的劳动技能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2、合同一方对合同另一方的意志控制程度不同。由于雇佣合同是一种以供应劳务为目的的合同,雇主必须严格控制员工在工作中的自由意志,努力做到听指挥一切工作。在加工合同中,由于定作人以获得一定的工作成果为支付报酬的前提,定作人只关心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定作人的要求,而不控制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承包人在工作过程中有自由意志;3、在履行合同第三人造成伤害,法律责任也不同。在雇佣合同中,由于雇主必须严格控制雇员在工作中的自由意志,以获得最大的利益,雇主在执行职务时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时,应当追究雇主的法律责任,
    2023-07-02
    170人看过
  • 如何区别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纠纷】如何区别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定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2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都是将标的物置于对方(保管人、承揽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但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对标的物不得利用、加工或改造;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标的物利用、加工或改造。
    2023-06-09
    348人看过
  • 设备租赁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
    一、设备租赁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设备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特定设备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的协议,是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它们的区别在于,租赁合同只是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本身并不涉及对于承租人适用租赁物具体情形的干预,也不存在出租人利用自身的任何独特技能为承租人提供服务;承揽合同并不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而是承揽人自己使用租赁物完成定做人交予的特殊工作,这种特殊工作往往对定做人提出了特殊的技术要求。二、租赁合同纠纷能要求租赁利息吗租赁合同纠纷是否能要求租赁利息,主要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就可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
    2023-05-06
    54人看过
  • 如何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讲的是等价有偿。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中,除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外,受赠人是不需要支付对价或履行一定义务的,是无偿的。一、赠受义务都有哪些?赠与人的义务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
    2023-03-04
    356人看过
  •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怎么区分
    一、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怎么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承揽合同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买卖合同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只能是特定物;买卖合同的标的以有偿方式转让,承揽合同的标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进行买卖,承揽合同基于对承揽人能力签订。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怎么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以上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直接解除合同。这样规定是因为分期付款合同的订立是建立在出卖人对买受人资信能力的信任基础上的,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意味着买受人的资信能力已不足信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是指取消原来付款期限的约定
    2023-06-15
    27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等。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时间。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3.合同形式要求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还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承揽合同无此要求,书面、口头均可。4.合同内容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面窄但是专业性强;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内容。5.合同解除
    2022-06-28
    296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建筑施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相同之处: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5、均是双务、有偿合同。二、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2、合同主体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为特殊主体,法律对承包人有特殊要求,即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而一般承揽合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为一般主体。承揽合同与运输合同有什么区别(一)承运人向旅客或托运人提供的是运送服务,而承揽人尽管提供一定的劳务,但其根本提供的是工作成果;(二)运输合同中运输对象是旅客或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或行李,这些运输对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承
    2023-08-06
    394人看过
  • 如何区分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区分如下:1.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的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2.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在合同成立前已存在,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前是不存在的。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或次要工作,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在购销合同中,卖方既可以自己生产标的物,也可以从他人处购买,或者将生产工作完全交由第三人完成,当事人并不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4.在购销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而且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后果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承揽方解除合同。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6.在承揽合同中,如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承揽人有留置工作成果的权利;而
    2023-03-29
    380人看过
  • 承揽加工合同
    预付款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定作方(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位总价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包装费承担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法运输价款承担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数量包装要求检验方法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_________。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
    2023-06-09
    354人看过
  • 加工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一、加工承揽合同的起诉期限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对于其起诉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二、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有哪些种类?承揽合同是一种合同类型,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3-03-12
    204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等。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保管义务和保密义务。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1
    2022-07-03
    237人看过
  • 买卖承揽有区别订立合同应写清
    【承揽合同纠纷】买卖承揽有区别订立合同应写清2000年8月至2001年1月,惠安某食品公司陆续向鲤城某彩印厂定做纸箱及包装袋。2001年12月31日,双方结算,食品公司结欠货款69738元。在屡次催讨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彩印厂将食品公司告上了法院。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彩印厂提供的收货凭证足以证明食品公司向其购买了包装袋及纸箱,欠款金额也经食品公司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食品公司未履行付款,应负本纠纷的完全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食品公司应偿还彩印厂货款69738元。一审判决后,食品公司不服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品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进行审理是错误的。自己与彩印厂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因为加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应该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事实上,在2003年1月,彩印厂也曾因为这笔欠款向法院提起过诉讼。当时,法院确定的案由就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法院以同一事实却以不
    2023-06-09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与承揽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向特定或不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投标人通过投标发出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作出承诺或再经磋商而签订的买卖合同二招标投标一般分招标、投标、开标验标以及评标定标等阶段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引人招标投标竞争机制的特殊买卖合同,一般在大宗商品买卖、政府采购等交易中采用,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大型基础设施等项目
    • 加工承揽合同可否作为买卖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3
      1、加工承揽合同属于独立的合同种类,不属于买卖合同。 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买卖合同包含加工承揽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1、加工承揽合同属于独立的合同种类,不属于买卖合同。 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应看:(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争议案件中,如何区分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争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实际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发生争议的案件大多源于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员的伤亡、标的物损坏的责任承担的争议而提起诉讼。基于这一原因提起的诉讼在审判中一从以下几点进行区分。 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