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公司中的合伙人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7 15:23:19 367 人看过

法律中对于公司中的合伙人有以下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律中公司中的合伙人有哪些规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n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n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法律制度中公司与合伙人的地位比较
    1、两者的实质不同:(1)法人的实质: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合伙人的实质: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2、两者的特征不同:(1)法人的特征: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2)合伙人的特征:在实际立法中,各国对于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合伙经营方面的要求,是大体相同的,而对于合伙人的自然身份、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定,则由于法系的不同和习惯上的差异而有所区别。3、两者的性质不同:(1)法人的性质: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2)合伙人的性质: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二、法人和合伙人之间的联系:法人与合伙人在民法上均视为民事主体。法人与合伙在很大程度上很相似。从概念上讲,法人
    2023-07-07
    72人看过
  •  民法律中的退伙规定
    该段文字讨论了关于允许合伙人退伙的问题。虽然原则是允许这种行为,但如果这种行为导致其他合伙人遭受损失,就需要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来确定他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虽然该条没有明确用“声明退伙”的概念,实际上是暗含着允许合伙人声明退伙的规定,但遗憾地是对其具体的适用条件没有规定。根据原则,应该允许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行为导致其他合伙人遭受损失,就需要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来确定他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该条尽管没有明确用“声明退伙”的概念,实际上是暗含着允许合伙人声明退伙的规定,但遗憾地是对其具体的适用条件没有规定。 退 伙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吸收新股东加入,也可以向已有的股东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同时,《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退伙的相关规定。退伙是指原有股东离开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
    2023-09-05
    204人看过
  • 中国公司法的问题规定有哪些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公司法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第四条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各
    2023-04-04
    27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一、公司的独资人是否有法律责任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法人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自然人独资企业也就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二、公司被吊销监事的责任有什么呢公司被吊销监事一般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
    2023-02-21
    258人看过
  • 法律规范中的公开宣判规定有哪些?
    一、法律规范中的公开宣判规定有哪些?法院在公开宣判当体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到庭,开庭公开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缺席审判只能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不能缺席审判的。二、哪些案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1、原告无故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2、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3、被告依法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经法院立案后公告传唤,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
    2023-04-16
    224人看过
  •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有: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中董事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董事的义务:(一)注意义务: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公司法》对勤勉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我国对董事履行注意义务的判断,以普遍谨慎、勤勉之人在同一类公司,同一类职务,同一类情形下所具有的注意程度、经验、技能和知识水平为判断标准。(二)忠实义务: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2023-07-22
    286人看过
  • 房产中介公司违约金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但事实上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一、房屋合同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
    2023-03-06
    394人看过
  • 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的保护有哪些规定公司合并产生民事主体的变化、财产与债务的转移,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发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涉及亏损企业合并的情况下,故而世界各国公司立法均将对债权人的保护作为规制公司合并行为的重要内容。但公司的合并不仅涉及债权人的利益,还涉及合并公司的利益、其股东的利益、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社会经济效率等诸多方面,而且合并后所有债务均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受,往往更有利于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合并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仅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对债权人的保护也应当适度,不宜以损害公司合并效率为代价。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权
    2023-04-19
    146人看过
  • 法律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法律对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哪些禁止性规定《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023-06-14
    250人看过
  • 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规定都有哪些
    一、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二、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三、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四、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2023-03-31
    450人看过
  •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是对股东权的高度概括。具体来说,主要包括:1、投资受益权也称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向公司要求分配公司盈余的权利。获取股利或投资利润,是股东投资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股东最重要的自益权,也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和地位而固有的一项权利。《公司法》第177条第4款“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当然,股东能否取得股利,取决于公司当年是否有可分配利润,及股东会分配的决议。因此,只有股东会作决议分配股利时,股东才享有取得股利的具体请求权或诉权。2、股份或出资的转让权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或股本,但可以通过转让来转移风险。股份公司的股份相对自由的多,而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受到较多的
    2023-04-17
    500人看过
  • 合伙公司法人有什么规定
    合伙公司法人应当满足以下法律规定: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合伙公司法人有什么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
    2022-07-22
    196人看过
  • 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是哪些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5-15
    310人看过
  • 法律中关于合伙与个人之间的差别有哪些
    在大陆,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其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条件。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1)民通意见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2)民诉意见中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
    2023-03-16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隐名合伙人在公司或合伙企业中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隐名合伙的相关法律问题,但隐名合伙关系及其责任承担形式在实践中是非常普遍的。对于隐名合伙人,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应根据隐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起的作用区别对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际探制人”的理论,“实际控制人”应对其影响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如果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对合伙企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
    • 分公司合同中止有哪些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财产转移行为、丧失商业信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
    • 请问合伙企业法中有哪些规定合伙人可以退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
    • 分公司中的合伙协议有效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0
      无效,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一般来说,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不能与他人合伙经营。但如果实际上你是跟人合伙,一方面需要合伙人相信你,另一方面写明合作协议。
    • 公司合并纠纷中的法律规定是什,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6
      公司合并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合并的方式,包括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同时成为另一个公司,涉及到三个公司。公司合并不需要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