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是: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
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等。
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可以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的意义
土地确权意味着有利于:
1.强化物权保障以及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3.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n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n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n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n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多久发放
202人看过
-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
164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450人看过
-
民事主体的定义和范围
306人看过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
257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围:最新研究成果
379人看过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是什么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农村集体土地是指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那么,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包括: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宅基地和自
-
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真的属于所有居民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不是。只属于本村村民或者村民小组成员。r凡是具有本村村民资格或者村民小组成员的,享有本村村集体或者村民小组集体预留地使用收益权。r《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归属和使用权的规定:r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
-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根据这一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土地使用者享有以下权利:(1)对土地占有、使用和依法取得收益的权利(2)有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其土地使用权的权利。(3)有依法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权利人有权
-
什么是集体土地? 其范围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2以下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的)。 (4)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国家未征用的)。 (5)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 (6)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 (7)乡(镇)或
-
乡镇企业、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1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对这三类用地的范围,法律和政策都有准确界定,必须严格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