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应承担什么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1:31:09 97 人看过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提货;

2、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一、运输发生货物受损谁担责

运输发生货物受损担责情况如下: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托运人告知义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运输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呢?

运输合同的相关知识有以下几点:

1、运输合同的定义,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2、承运人的强制承诺义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有合理的运输要求;

3、承运人的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乘客和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4、承运人按约定或通常路线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和货物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5、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义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托运人能否在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指示承运人更换收货人
    1、在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能否指示承运人更换收货人?在国际运输合同中,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暂停运输、返还货物,更改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付给其他收货人;但是,承运人应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托运人的义务。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在交付运输货物时,有义务如实申报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事项。如果承运人因托运人虚假声明或遗漏重要信息而遭受损失,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托运人有义务按要求向承运人提交批准、检验等文件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根据所运输货物的类型和性质以及国家的计划和安排,部分货物的运输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些货物在运输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查。对于需要审批和检验程序的货物运输,托运人应在完成相关程序后向承运人提交单据。托运人的包装义务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包装方法,托运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或明确规定包装方法,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
    2023-05-07
    118人看过
  • 货运合同中当事人的合同义务是如何的
    货运合同即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为完成一定数量的货运任务,约定承运人使用约定的运输工具,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托运人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交由收货人收货并收取一定运费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特征在于:1.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即托运人与收货人往往并非是同一人。2.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义务直至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一、、托运人的义务1、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货物、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2、托运人应将根据需要办理的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文件提交给承运人。3、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4、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二、承运人的义务。承运人除应当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以外,还应当在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人
    2023-06-14
    447人看过
  •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当履行哪些主要义务?
    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一般应当履行以下主要义务:一、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二、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三、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包装方式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托运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六、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一、寄件人申请撤单成功货
    2023-03-08
    402人看过
  •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没有义务告知
    货运合同的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托运人需要如实地告知承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名称,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果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
    2023-08-10
    330人看过
  • 多式联运发货人、收货人的义务与责任
    按照《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发货人可以是两种:一是与经营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人,这类人通常就是货主;另一种多式联运发货人为专司托运之职的人,这类人从货主处接受货物后,与经营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并负责将货物交付给经营人运输。不管是哪一类发货人,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时可以自己出面,也可委派代表或其他以其名义行事之人订立合同。《多式联运公约》赋予了发货人一定的义务,并规定了其相应的责任。发货人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准确无误地提供货物,二是托运危险货物时的义务。一、担保义务约》规定,发货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多式联运单证所记载的内容保持一致,并规定发货人在将货物交付给经营人时,其行为便是向经营人作出的一种保证。违反保证义务的结果引起发货人自己损失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造成经营人损失的,发货人还得负责赔偿。多式联运单据中未正确填写货物品类、标志、件数、重量和数量,会使经营人在向收货人交货时发生短缺、误交
    2023-06-07
    258人看过
  • 承运人运输危险货物有何义务
    危险货物承运人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也体现在承运人身上,作为运输合同的一方主体,承运人也必须履行相应义务,尽管危险货物的运输更加强调托运人的义务,赋予承运人大量权利,但享有权利就要承担必要义务,唯有此,才能达到权利义务的平衡状态,最终完成对承托双方利益的保护。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对承运人义务的设定都是围绕实现安全运输这一目标的。国内外的法律为承运人设定的义务主要有保证船舶适航义务,妥善而谨慎的装卸、积载、运送、保管、照看义务,非特定情况不得绕行义务,出现货损后的赔偿义务。结合我国海商法的规定,笔者简述如下。(一)保证船舶适航义务船舶是整个海运过程中最重要的工具,保证船舶具备适航条件是顺利完成运输的必要条件之一。对于船舶本身的安全,运输货物的安全,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保障作用。因此保证船舶适航是承运人的一项首要义务,也是承运人享有免责权,收取运费权利的前提条件。我国《海商法》第47条对承运
    2023-06-06
    309人看过
  • 运输协议中托运人和收货人的义务及权利
    1、托运人的权利:(1)请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发送货物至目的地。2、托运人的义务:托运人办理货运,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等。3、收货人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4、义务:检验货物的义务等。托运人支付运费的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此项约定应在运输单证中载明。在运费到付的情况下,运费由收货人支付,此项支付应在提单中载明,否则就是运费不由收货人支付的初步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
    2023-07-09
    279人看过
  • 货运代理人应否承担货物灭失赔偿
    A公司(卖方)与香港B公司(买方)于2005年5月4日签订了一份牛仔布销售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FOB上海,按信用证要求装运。5月19日,B公司向A公司传真告之环亚货运公司海运部地址、电话、传真号和联系人等。A公司遂将本公司的出口货物明细表传真给环亚货运,后环亚货运出具进仓单,通知A公司将上述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至指定仓库。A公司交货后,环亚货运以A公司名义办理了货物装箱、商检、报关等事宜。A公司确认提单内容后取得了四套C船务公司签发的上海至吉大港的全程提单。该提单由C船务以提单抬头承运人的身份签发。提单加注了签单人C船务及卸货港船公司代理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环亚货运向实际承运人D船务公司订舱后,均向C船务汇报船名、开航日期、提单号等情况。货物运至香港后,被C船务凭D船务公司提单提取。6月15日,环亚货运收取C船务通过银行转账所支付的一程运费。之后,A公司曾用C船务提单向银行议付,开证行
    2023-06-05
    463人看过
  • 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
    一、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1.承运人要接受客户因货物运输、保管、保险等服务而支付的所有费用,也接受货运代理无法控制合同的其他费用,另一方要就此服务支付承运人佣金。2.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或者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运代理人应当按照通常的责任完成委托,特别是在授权范围内,如实报告一切重要事项。3.承担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同时,代理权不得转让给他人。二、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如下:1.按合同的承租期限分类。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租期限分为航次租船运输、定期租船运输、包运租船运输。2.按运输货物性质和特点分类,按运输货物的性质和特点分为普通大宗货物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3.按货物包装分类,按货物的包装状况分为散装货物(无包装)、集装箱、单元滚装运输等。三、货运代理合同
    2023-05-03
    244人看过
  • 托运人有义务履行货运合同的约定义务吗
    货运合同托运人是有告知义务的,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一、退货后拒收客户是谁的责任退货破损拒收一般算承运人的责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想承担,或者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所致,承运人要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空运货物丢失了法律怎么走了1、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20美元。(2)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2、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3、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
    2023-04-06
    225人看过
  • 货运合同托运人是不是有告知义务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拥有知情权的主体要求相对主体履行与之相关的告知的义务,这种告知义务可以是约定的,也可能是法定的。违反告知义务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告知不实,即误告或错告;另一种是应告知而不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一、诈骗行为包括哪些?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行为从形式上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通俗的讲,在实际情况中,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骗行为。欺骗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骗,也可以是动作欺骗;欺骗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所谓的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
    2023-06-29
    189人看过
  • 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各是什么?
    (1)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1)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2)收货人请求承运人赔偿损失的权利自提货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2)托运人、收货人的义务1)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以及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3)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包装方式,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
    2023-06-14
    197人看过
  •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承运人的义务
    1.使船舶适航:承运人应当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干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接收和妥善安装货物:承运入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约定送达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承运人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在没有这种约定时在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货物未能在约定或者合理期间内在约定地点交付的,为迟延交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未能在规定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4.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在合同约定的
    2023-06-12
    291人看过
  • 在货物运输中,如果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是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怎么办?
    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如果运输的货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承运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货物,然后提存所得的价款。例如货物是易于腐烂的食品,则承运人就不能直接提存该食品。二、在货物被提存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在收货人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三、如果货物在提存后毁损、灭失的,则承运人不承担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四、如果承运人应得的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提存的费用没有付清的,承运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留置该货物,以该货物拍卖或者折价后,从中扣除运费和其他各种费用后,再提存剩余的价款或者没有被留置的相应货物。
    2023-06-14
    45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承担什么责任?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承运人的义务 1)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
    • 货运运输合同的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8
      托运人的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收货人的权利包括: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
    • 货运中介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与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具体的义务与责任要看《居间合同》的约定。
    • 货运合同中报运人有义务告知客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4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
    • 货运代理人有何合同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4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