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答辩认定书的作用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53:30 266 人看过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书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答辩意见状如何写?
    一、答辩状书写内容1、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2、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3、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1)请求法庭依法判定,诉讼请求(2)诉讼费由原告承担4、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所提问题提出答辩,反驳原告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此致XXXX人民法院答辩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证据复印件】(注:可在接到通知十五天递交也可在庭审答辩后递交)二、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被
    2023-04-28
    491人看过
  • 认定为工伤的类型有哪些,认定工伤的程序有哪些
    一、认定为工伤的类型有哪些(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
    2023-04-30
    92人看过
  • 哪些工作中的伤亡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
    2023-05-06
    24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认定资料有哪些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认定资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023-08-17
    90人看过
  • 制作工伤认定书的四要素
    制作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之一,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性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工负伤,另一种是非因工负伤。相应地,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行政决定书也就只有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书或认定为非因工负伤的决定书两种,但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不少劳动行政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行政决定书却远远不止这两种。比如,用事故调查报告替代工伤认定书。有人认为,事故调查报告与工伤认定书是一回事,其实不然,事故调查报告只是工伤认定中的一个前提条件,或者说它为工伤认定提供了事实上的依据,但它不是一种工伤认定行为,不能取代工伤认定书。要素之二:陈述工伤事故的事实要准确无误。在工伤认定方面,作为职工,如果没有被认定为工伤,肯定要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而作为企业,尤其是非参
    2023-06-10
    18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拿到了怎么做,拿工伤认定书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书拿到了怎么做1、收到工伤认定受理书之后,在15天到60天内会收到工伤认定书,根据事故是否明确责任,事故过程是否清晰,判定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拿工伤认定书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时效问题。目前,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
    2023-03-30
    11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
    一、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1、劳动行政部门会在受理之后经过多方认定和调查之后出具工伤认定书来认定是否是工伤,因此也会出现工伤认定书不认定工伤的情况出现。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3、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工伤认定书复议和诉讼流程(一)行政复议:(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
    2023-04-16
    428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对伤残鉴定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
    2023-07-05
    138人看过
  • 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
    一、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二、行政答辩状写作的具体内容行政答辩状主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包括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无须写被答辩人,答辩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行政起诉状相同。2、正文包括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答辩状是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一定要在掌握充足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作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
    2023-04-28
    390人看过
  • 有工伤认定书找谁赔偿申请工伤认定需交哪些材料
    一、有工伤认定书找谁赔偿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准则。历史上,工伤赔偿的归责原则经历过不同的发展阶段,由最初的劳动者自己负责、雇主过失责任发展到现代的雇主责任。雇主责任即无过错归责原则(也称为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具体指,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不究过失在谁,企业主无论是否有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采取什么归责原则,但在实践中执行的是过失赔偿原则,但是,从保护劳动者权利出发,我们主张我国也应实行无过错归责原则。工伤职工只能请求工伤保险赔付,而不能依侵权行为的规定,向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这种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作法。第一种是完全的工伤保险取代侵权损害赔偿模式,即工伤职工对雇主、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同事只能请求工伤保险赔付,而不能依侵权行为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对第三人,仍然可以请求民事损害赔偿。二、申请工伤认定需交哪些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哪
    2023-06-19
    86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1、伤(亡)者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二、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一)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如下材料: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8、属地公安部
    2023-03-01
    57人看过
  • 书面答辩与口头答辩不一致怎么办,如何认定
    【事件经过】周某与徐某经人介绍谈婚,俩人经短暂相处决定订婚,周某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徐某彩礼八万元,后徐某随同周某前往深圳同居生活,共同生活一年多后,俩人均发现彼此不适合结婚而和平分手。分手后周某要求徐某返还彩礼,因多次协商未果,遂将徐某诉至法院。徐某于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称,确实按照当地习俗收取了周某礼金八万元,法庭调查时被告否认收取了该八万礼金。对于徐某庭上推翻答辩状中陈述的事实的认定,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以开庭时被告所做的答辩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二种观点认为,应以开庭前被告书面答辩的陈述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解读】徐某在答辩状中关于收取了八万礼金的陈述构成自认,自认是指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和第七十四条分别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自认无需举证;当事人在答辩状
    2023-04-21
    438人看过
  • 工伤确认劳动关系答辩
    一、工伤确认劳动关系答辩状范文工伤确认劳动关系答辩状答辩人:XX市*****货运有限公司。被答辩人:孙**。关于被答辩人孙**诉答辩人XX市*****货运有限公司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一、本案中XJ****、XJ***挂车辆的实际出资人和产权人是解**,解**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而答辩人只是名义上的车主。本案的第三人即解**自己承认该车是由其出资购买,并一直由其本人控制、管理,车辆的保险也是由其自己缴纳的,仅挂靠在答辩人处而已。因此解**是该车的实际车主是确定无疑的。至于谁是上述车辆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能否凭机动车辆的登记就推定登记名义人为该车的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呢?对此问题公安部早在2000年6月就在其《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人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98号)和《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中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
    2023-04-28
    379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是什么意义的认定书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1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无人作答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0
      XXXX委托代理人:有无都可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XXXXX的受伤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陈某鞯,男/女,汉族,造成申请人陈XX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XXXXXXXXXXX。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生于XXXX年X月XX日,住XXXX.被申请人:X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事实及理由:XXX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
    • 工伤认定书有哪些用处工伤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3
      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 工伤认定书有用吗,工伤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 工伤认定书中的用工单位的证明有哪些作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认定办案答辩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4
      答辩状可采用的格式XX答辩状[在中间位置】一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二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三请求事项:(写明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