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的若干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1:23:31 104 人看过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6-03-18生效日期:1996-03-18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92号《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及财税字[1996]8号《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情况,现对出口货物在生产、供应及出口环节涉及到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问题,明确规定如下:

一、出口企业外销的货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规定适用零税率,同时外销货物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出口企业包括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综合性公司、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和其他商业企业。

二、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内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

(一)除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外的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购入当时不能确定出口或内销用途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帐,发生内销时,从出口库存帐转入内销库存帐。对该部分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凭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出具的“内外销货物转库证明单”方能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对上述企业外购的水、电、煤以及为经营管理所需的货物难以直接划分用于内销或外销货物的,应按内销和外销货物销售额所占的比例予以划分。计算公式:

当期用于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年累计至当期外销货物的销售额÷(当年累计至当期外销货物的销售额+当年累计至当期内销货物的销售额)]×100%

以上公式中的“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应剔除增值税条例第十条第(一)至(六)款规定的内容,以及货物在购入时直接记入出口库存帐的部分。“当年累计至当期外销货物的销售额”和“当年累计至当期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之和应是企业全部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

(三)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包括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的工业企业,下同),其内外销货物进项税额的确定,一律按内销和外销货物销售额的比例进行分拆,计算公式:

当期用于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年累计至当期外销货物的销售额÷当年累计至当期全部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100%

公式中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应剔除增值税条例第十条第(一)至(六)款规定的内容。

三、出口企业以国外“来料加工”方式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应向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持此证明向主管税务分局申报办理免征其工缴费收入的增值税和受托加工货物的消费税。出口企业如将此项业务再转委托加工的,受托加工企业可凭委托方提供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免征工缴费收入的增值税,同时工缴费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出口企业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销售,应填写“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批盖章后,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据此对这部分进口料件在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不予征税。

五、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加工的货物销售给非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按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法规定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六、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卷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在企业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

七、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代理出口的货物,视同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将这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在企业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委托外贸代理出口的货物系消费税应税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向主管税务分局提供有关代理出口的单证,经税务部门审核后,方可给予免征消费税。但系国家限制出口的应税货物不能免征消费税(下同)。

八、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的货物,主管税务分局依以下凭证办理其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我市涉外增值税税负偏低企业和增值税、消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外[1997]134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为切实加强两税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积极组织涉外税收收入,市局决定于97年3月一6月组织开展对增值税税负偏低企业和增值税、消费税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检查对象:1.名区县局、开发区分局应选择不少于5户,对外分局应选择不少于30户96年税负明显偏低及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企业作为增值税税负偏低企业专项检查的检查对象。2.各局凡被列为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企业作为两税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的检查对象。二、检查内容:1.销售收入确认是否及时、准确,销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2.进项税额抵扣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取得虚开、************进行抵扣及擅自扩大抵扣范围等问题。3.期初挂帐税金计提、抵扣是否正确,有无虚报挂帐税金或不按规定的方法、比例进行抵扣问题;4.增值税、消费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5]14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9月15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人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力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
    2023-05-03
    352人看过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行政行为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州国税发[2000]126号各市国税局、工业园区国税局、市区国税各分局:随着新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等法律的实施,有关行政执法法律体系的自趋完备,纳税人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司法部门、审计部门对税收工作的监督日益加强,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速推进,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的条件下,对严格税收执法,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与此相适应,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严格界定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规范税收执法势在必行,不仅是依法治税在税收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而且有利于各级税务机关强化基础,严格管理,保护自身。为此,根据当前工作的实际,就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税务登记1、户管分工,应严格按照户管分工的范围受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不得为不属于本单位户管范围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其中市区对在市工商局办理登记的纳税
    2023-06-06
    61人看过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粤国税办转字[2005]212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数量抵押数量01500035WT200402GP*********1750160001500045WT200402GP*********1750160001900435CF2004328BC2*********5003合计3213013备注:仓库、货位、产地为***表示为标准仓单会员签字:××商品交易所(章)附件2××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注册升贴水单(式样)会员:0006日期:2005-10-18客户编码类型品种产期等级类别仓库货位产地公定重量仓单数量类别升贴水等级升贴水仓库升贴水溢短升贴水产地升贴水总升贴水日期10800541注册CF2005330BC1086******20.0311020000390.602390.62005-10-1817900314注册CF2005
    2023-06-06
    101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进[2007]35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针对各税务分局在退(免)税审核中反映的实际操作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一、有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问题1、生产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非离岸价成交的,可扣除实际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费用。在计算扣除时,企业必须提供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的单证(原件交验,复印件留存)。若企业不能提供有关扣除费用单证的,则按照非离岸价的95%核定其申报出口销售收入。2、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销售收入与海关电子信息数据差异超过规定幅度的,退税审核系统会生成疑点数据。税务机关的审核人员对上述疑点数据应进行纸质单证审核,并要求企业说明原因。对无法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合理的,审核人员应按出口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逐笔取小的原则确定出口货物销售收入。3、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销售收
    2023-06-05
    241人看过
  • 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
    发布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济国税发[2008]46号各基层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及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增值税管理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
    2023-05-03
    483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做好1999年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际函[1999]23号,下称:23号文)的要求,现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检查工作布置如下:一、根据23号文精神,涉外税收检查工作应作为涉外税收征收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今后,各征收单位应结合日常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涉外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有关当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由市局作统一部署。二、今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是:(一)预提所得税扣缴情况1、范围:对自1998年以来外国企业从境内取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户不少于检查范围的30%。2、检查重点:(1)各单位结合贯彻国税函[1998]757号文的精神,检查企业支付或应付并已列支的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是否按规定
    2023-06-07
    92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消费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函[2006]129号各区、分局:现就消费税政策调整后各单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税种登记(一)负责办理消费税纳税人税种登记及变更的有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新消费税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消费税税种登记及变更工作。对于同时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在做税种登记或变更时必须同时选择两项税率。例如粮食白酒,须选择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500毫升,比例税率20%。对于未按以上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税种登记的,应在本文下发以后,及时进行清理纠正,以免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二)对于生产手表的纳税人,如其生产的手表单价未超过规定应征消费税标准的,暂不需要办理税种登记。(三)5月1日后前来办理税种登记的新办消费税纳税人,因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有关内容已填写,不需填写《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及《消
    2023-06-07
    200人看过
  • 珠海市国税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优惠税率(一)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农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二)一般纳税人,除了依据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外,可按简易办法征收:6%征收率的有: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4%的征收率有: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023-05-05
    222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外[1994]11号各区税务分局、各县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02号《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局。通知所列有关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发放,请你局在涉外税收征管中依规定使用上述申报表,使用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局。特此通知。上海市税务局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3-06-07
    248人看过
  •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出口企业征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文号: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以[1994]国税沪进字第26号文下发了《关于出口企业征退(免)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现将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帐户设置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帐户下分别设置“内销货物应交增值税”“外销货物应交增值税”和“进口料件应交增值税”三个明细帐户,分别反映企业内外销货物及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二、会计核算1、购入货物的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时,应根据购入货物的用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分别记入“应交税金”帐户下的“外销货物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内销货物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以及“进口料件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购入货物时难以直接区分用途的,先全部记入“外销货物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期末按内销货物占销售额比例计算出内销货物
    2023-05-03
    437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申报资料报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征[2007]47号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征管信息系统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收集、掌握和运用涉税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已日益成为税收征管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深化本市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和强化税源管理,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精神,决定在综合征管软件(上海)中增设部分信息采集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税申报资料报送的种类依照《征管法》第25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一)《纳税人基础信息确认表》(见附件1);(二)各税种申报表及其附表;(三)各类财务会计报表;(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同时填
    2023-04-24
    236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文号:沪地税流(2008)34号发布日期:2008-4-24执行日期:2008-4-24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近期部分分局要求市局对农业土地出租如何征税予以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对纳税人将农业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可免征营业税。二、纳税人将出租土地中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全部给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则承包金(租金)应作为流转出土地农民的个人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出租土地中收取的承包金(租金)未全部给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则对纳税人自留部分的承包金(租金)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办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23-06-07
    409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卷烟消费税计税价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流[1998]8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226号《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生产的6个牌号规格的卷烟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牌号烟支规格最低计税价格中华25&acte;(64+20)硬条翻盖22500元/箱(90元/条)中华25&acte;(64+20)全包装22500元/箱(90元/条)红双喜25&acte;(64+20)硬条翻盖6750元/箱(27元/条)红双喜25&acte;(64+20)全包装6500元/箱(26元/条)牡丹25&acte;(64+20)硬条翻盖4500元/箱(18元/条)牡丹25&acte;(64+20)全包装4500元/箱(18元/条)与上述牌号相同,烟支包装规格不同的过进滤嘴卷烟,最低计税价格均按每大箱(5万支)上述包装规格卷烟最低计税价格折算。上述牌号过
    2023-06-07
    16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税务局代增值税代收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税务局代开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税款缴纳:1.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金额月累计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什么税都不用交;超过3万元的,在代开时,应交增值税额=开票金额(不含税)×适用税率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7%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3%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2%2.个人申请代开,每日(次)不超过500元的,不交任何税费;超过此限额的,要按上述公式
    • 出口货物交纳的关税税款是否还需要交增值税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8-28
      1、出口货物交纳的关税税款不需要交增值税。出口货物我国实行的是增值税零税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进口货物时增值税由什么税率征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4
      关税是在CIF(成本+运费+保费)基础上征收。在CIF+关税基础上征收消费税。在CIF+关税+消费税基础上征收增值税。 名词解释 关税: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
    • 珠海岛出口货物增值税优惠政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珠海园区内货物运往区外视同进口,海关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需要征税的,按照货物出区时的实际状态征税;属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货人还应当向海关出具进口配额、许可证件。以一般贸易方式经珠海园区进入区外,并且获得香港或者澳门签证机构签发的CEPA优惠原产地证书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
    • 国税局土地增值税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7
      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