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一般而言,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审批期限的具体规定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三、行政机关如何处理行政许可申请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规划审批时限
417人看过
-
行政许可期限对具体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的影响
138人看过
-
行政许可审批受理的时限
341人看过
-
二次行使行政许可审批权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283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500人看过
-
行政许可听证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305人看过
行政机关对申请许可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提交的... 更多>
-
行政许可就是行政审批吗?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有什么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行政审批的特点: 一是行政审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规章委托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二是行政审批是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服务的;三是行政审批主要是为了限制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防止公民和法人对权利和自由的滥用;四是行政审批是一项权力,更是一种职责和义务;五是行政审批属于事前管理;六是审批权具有时效性;七是行政审批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的区别: 1.适用
-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复议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2一、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法学上的概念,我们更多的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行政审批是一种行政管理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行政管理意义上使用。 二、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则主要是内部行政行为。 三、二者的救济途径有所不同。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该行政许可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而对行政审批不服通常不能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同时,需要指出的
-
什么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91、行政许可:依申请的外部管理行为,主要表现为权利的赋予或禁止的解除。如:持枪许可、渔业捕捞许可; 2、行政审批:可以是许可审批,也可以是确认审批,还可以是其他类型审批,其中部份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范畴;可以是依职权,也可以是依申请,也可以是内部行为,也可以是外部行为。
-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分别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按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复议审理期限五天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6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