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管理,规范各单位房产地产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无论原建设或征地经费来源如何,均为国有资产。省政府授权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机构改革完成后,省级行政机关行政用房一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调拨。
三、未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拆除已登记注册的房产,不得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用于出让、联建、合建以及抵押和担保。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国土、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违反本规定的,要限期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
四、未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不得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规划划拨或出让用于商品房开发或其他单位建设的用地。
五、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使用房屋的维修保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要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本规定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告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便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省财政厅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一年三月九日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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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川高法〔2004〕224号 二OO四年七月七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4年7月2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49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军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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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国省事业单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2【法律意见】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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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12条具体内容是什么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4实行省重点项目协调制度。重点项目法人及责任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重点项目综合管理部门或省发展改革部门反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地重点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或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省发展改革部门对提请解决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报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或省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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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东莞报销多少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一,医保保险报销比例要高的,参考以下条件。r1,连续缴纳6个月医疗保险或以上可报9.5成。r2,连续缴纳3个月或以上,不满6个月的,可报3成或6成。r具体情况因地施政不同,比例不同。r二,社保卡后发也可正常报销。但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县社保局,因为每个地方不一样。r三,大病之类报销也可报销。社保不可报销的没有分什么病,只有分什么类型的费用,例如进口药什么的之类的。这个医院在出缴费单据会表明在一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