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范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8:20:51 65 人看过

一、业主知情权范畴有哪些

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商务合同,如果限制或取消了最基本的这两类业主知情权,势必会带来信息不对称,蕴含了对业主权利的侵犯的机会。

比如,一方面要求业主服从业主共同决定,要求业主服从开发商为业主选取前期物业的决定,却不要求开发商或业主组织或物业公司对业主的知情权给与方便查询、抄录与复制的支持义务,甚至在诉讼时,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与业主组织并不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样的权利义务错配,就是对业主的权利的侵害。

又比如,在业主入住小区之前,业主的权益是通过政府监督检查来代为保护的。政府监督检查的全部信息,都是业主可以知情的信息。行政部门作为业主的受托方为业主监督房屋开发,其监督过程的各类资料管理混乱、分散各处、难以得到,或者以涉及隐私为名,或者以主体资格不当为名,拒不公开相关资料以方便业主查询、抄录与复制。这样的权利义务错配,就是对业主权利的侵害。

又比如,很多地方的规章制度,其设立的时间早于《民法典》,但是业主权利的认识,还尚未引起重视。在这些法律或规章里,业主、业主组织的字词根本看不到,更不要说行政部门对业主知情权的保障义务,就算有了业主这一名词,但是业主作为一个有组织的主体参与到立法的,除北京市建委的一些尝试外,还很少看到。比如北京地方法规: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业主维护知情权应避免的误区

“搞错对象、诉求越界、冲动维权、行动迟缓”,记者从鲜活的审判案例中发现,这是业主们最易踏入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告错对象很常见

误区二:知情权范围无限扩大

误区三:非理性维权,行为过激

误区四:知情权行使不及时

三、业主知情权判决的法律依据

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享有知情权,可以向业委会、物业公司要求公布、查阅依法应当向业主公开,且确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掌握的情况和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以下资料: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公示义务,原文如下: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委会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业主知情权的范围是什么?
    业主知情权的范围是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对于单个业主而言,如果购买独立的土地与房屋,就不存在与其他人的共享,也不存在共同管理,完全是自己独立决断。现在,小区资源共享的现实,使得业主不得不放弃独断权,而接受共同决定的制约。但是,为了防止其他人的共同决定对自身利益的侵犯,按照公平原则,业主必然要求得到更全面的知情权,这是针对业主间利益诉求差异、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对自身权利侵害的防范,是对服从业主共同决定的义务的承担而获得的公平交换。因此,单一业主在共同管理中的知情权,包括对一切物业服务过程、一切业主组织活动过程的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抄录与复制相关资料的权利,与遵守共同管理约束的义务,是合理的搭配
    2023-03-17
    79人看过
  •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有哪些,业主权利有哪些?
    一、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有哪些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业主权利有哪些(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
    2023-04-18
    340人看过
  • 物业管理用房范畴有哪些
    一、物业管理用房范畴有哪些物业管理用房范畴在实践中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二、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吗属于。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三、物业管理用房可以对外出租吗不可以对外出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
    2024-01-31
    178人看过
  • 有哪些属于特殊侵权范畴?
    特殊侵权纠纷包括十五种类型:(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三)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四)产品责任纠纷;(五)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七)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八)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九)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十)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十一)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十二)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十三)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十四)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十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速卖通侵权类型有哪些速卖通侵权类型包括:1.商标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2.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是指只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前提下,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3.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
    2023-07-20
    107人看过
  • 业主知情权之诉的诉状怎么写,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一、业主知情权之诉的诉状怎么写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此致甘肃省××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二、业主享有哪些权利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
    2023-06-19
    132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的范畴有哪些?
    企业破产重整包括下列内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受偿方案;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具体看公司的价值是多少,根据以下比例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
    2023-07-17
    490人看过
  • 刑法中自诉案件范畴主要有哪些
    一、刑法中自诉案件范畴主要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
    2023-06-03
    211人看过
  • 咨询公司的业务范畴有哪些?
    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几种:1、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某行业或产品的技术咨询等;2、咨询公司也可以做产品销售,可以添加贸易类。一、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的要求如下:1、内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内资咨询公司除了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技术咨询、展览展示,还可以经营工艺礼品、电脑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销售;2、外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与内资咨询公司是一样的,但产品销售需把批发和零售分开来写。二、办咨询公司需要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等。总之,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某行业或产品的技术咨询等,一般办咨询公司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资料。教育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2023-06-30
    196人看过
  • 哪些内容构成了知识产权的完整范畴
    一、哪些内容构成了知识产权的完整范畴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著作权和邻接权。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二、知识产权属于什么财产?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知识产权的收益首先决定于知识产以的类型,例如,专利、著作权、
    2023-11-07
    187人看过
  • 不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况有哪些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
    2023-05-22
    174人看过
  • 业主知情权的范围应如何界定
    一、业主知情权的范围应如何界定业主知情权的范围界定:业主的知情权范围,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二、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哪些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工资吗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
    2022-12-01
    86人看过
  • 民法典业主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业主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二、业主权利有哪些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
    2023-04-13
    77人看过
  • 哪些税属于营业税范畴?
    营业税(Bsiness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一般需要征收的营业税都包括:1.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免征营业税的情形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指学历教育),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
    2023-07-06
    294人看过
  • 股东股东知情权包括哪些范围,股东知情权有哪些内容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以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一、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1、立案审查;2、排期开庭;3、开庭审理;4、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本质上是侵权诉讼。提起这起诉讼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用尽内部救济。二、大股东如何参与
    2023-03-29
    68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如何规范业主知情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8
      1、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使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护。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查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业委会: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
    • 物业服务管理范畴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20
      1. 房屋维护与修缮管理是房屋物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对于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是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避免因不合理设施或不正确的使用而造成损害,从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绿化管理方面,需要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 卫生管理方面,需要为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以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 4. 治安管
    • 知识产权范畴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0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具体来说,这些专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哪些相关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6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第八款,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知识产权范畴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享有哪些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27
      知识产权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是一种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