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封保全要原告申请吗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并不一定要原告提出申请,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因为诉讼保全的对象是双方争执的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在判决后能得到切实执行。
而民事执行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必须有给付内容。
因此,如果申请人将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采取保全措施也就失去了意义。
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都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保全。
2、必须具备诉讼保全的前提。
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n(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n(二)涉外案件;\n(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n(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n(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n(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
原告申请保全款是诉讼的标的吗
263人看过
-
诉讼保全能申请超标的查封吗?
401人看过
-
申请诉讼保全有何条件要求
361人看过
-
诉讼保全被告可以申请吗
204人看过
-
原告起诉前财产申请保全吗
138人看过
-
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撤诉是否可以申请解除
357人看过
-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被告能申请解封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301、民事诉讼的被告在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例如被告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2、《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提供担保的,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3、《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百六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的,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保全错误的; ()申请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的起诉或者诉讼
-
申请保全了上诉还要申请诉讼保全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在保全期限内一直是有效的。
-
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财产什么时候解封。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2根据所处阶段不同,财产保全可区分为: (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财产保全(3)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 1、适用情形: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提起时间: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适用于诉讼和仲裁)。 3、管辖法院: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保全财产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在诉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诉前保全的条件是:必须是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权益遭到极大损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讼保全财产,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诉讼保全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