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0:30:50 144 人看过

一、酒泉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障碍等级鉴定为1-4级且提供相应资料

二、酒泉伤残待遇申领法定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一、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予以批准的条件】1、经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伤残等级。【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二、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节选)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
    2023-05-14
    341人看过
  • 办理伤残(亡)待遇申领流程
    伤残(亡)待遇申领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后,到医保中心工伤保险科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需填写并提供以下资料:1、领取工伤职工待遇填写:(1)《阜新市工伤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2)《1-10级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领核定表一式三份;(3)《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增减变动明细表一式二份。提供资料:(1)该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参保、缴费情况;(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二份;(3)《认定工伤决定书;(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单。2、领取工亡待遇及供养亲属待遇填写:(1)《阜新市工伤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2)《工亡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领核定表一式二份;(3)《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增减变动明细表一式二份。提供资料:(1)供养亲属身份证明及供养关系材料;(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2023-05-10
    346人看过
  • 成都伤残待遇申领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经常看到各种公共设施都会设计一些无障碍通道和设施,为的就是帮助残疾人士能够正常使用。很多残疾人士,可能是因为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导致的残疾,或者车祸等其他意外的事故导致的残疾。我国政府对于残疾人士也出台了不少的帮扶政策,解决残疾人士的生活所需和康复治疗等。那么,成都伤残待遇申领的政策依据有哪些?一、成都伤残待遇申领的政策依据有哪些1、《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适用的人群包括: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根据人群不同,将发给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残疾消
    2023-02-25
    335人看过
  • 景德镇市伤残待遇申领在哪办理
    一、景德镇市伤残待遇申领在哪办理景德镇市桂花大道226号二、景德镇市伤残待遇申领办理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
    2023-05-14
    180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哪些如何申领
    一、工伤待遇有哪些如何申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
    2023-12-27
    159人看过
  • 工伤致残的待遇有哪些,哪些情形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致残的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以下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
    2023-02-25
    409人看过
  • 酒泉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酒泉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酒泉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
    2023-05-18
    425人看过
  • 酒泉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
    一、酒泉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1、具有我市农业、非农业户籍;2、年龄在80岁(含80岁)以上的老年人。二、酒泉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所需材料1、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申请人户口本。三、酒泉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的相关流程1、申请人申请;2、受理--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不符合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需修改的部分;3、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领条件;4、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决定予以办理;5、办结。四、酒泉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
    2023-05-13
    401人看过
  • 成都市伤残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一、成都市伤残待遇申领需要什么材料《工伤职工医疗费清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企业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使用特殊治疗(输血)申请单》;《工伤认定决定书》或《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工伤职工就医的住院清单、(如CT、核磁共振、彩超等检查项目)并附会诊(检查)报告单出院证、门诊复式处方、病情证明、结算收据原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原件、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已审批的〈都市职工工伤旧伤复发备案表〉复印件。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023-05-13
    411人看过
  • 工伤保险金领取条件和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金领取条件(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
    2023-05-30
    414人看过
  • 湘潭伤残待遇申领材料
    法律综合知识
    (1)、工伤职工身份证的复印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职业病,还应提供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湘潭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023-12-13
    208人看过
  • 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在异地居住,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工伤人员。二、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法定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三、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申办主体自然人四、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地点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66号便民服务中心工伤失业窗口五、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六、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需要多长时间承诺时限15工作日法定时限15工作日七、酒泉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部门金塔
    2023-05-18
    275人看过
  • 酒泉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酒泉金塔县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4、申请单位具备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条件的企业(总部所在地在酒泉市的跨地区企业)。二、酒泉金塔县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法律依据1、《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2、《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企业年金办法》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4、《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
    2023-05-18
    260人看过
  • 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二、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法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三、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地点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66号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四、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
    2023-05-18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1、发生工伤(亡)事故或确定患职业病之后24小时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15日内报送工伤报告书。 2、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认定。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认定后,60日内作出认定。 3、申领工伤(亡)待遇手续。⑴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⑵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医疗终结
    • 社保工伤待遇申领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4
      社保工伤待遇申领手续: 1.工伤报备及就诊规定 (1)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
    • 哪些是工伤伤残,北京市工伤伤残待遇申领的内容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
      工伤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发生工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一种工伤待遇。
    • 申领工伤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1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3、康复治疗费4、辅助器具费5、停工留薪(六)护理费(七)伤残补助金。
    • 遇到伤残军人,能享受到的待遇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