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43:17 143 人看过

(一)垄断协议的含义

垄断协议,理论上又称为限制竞争协议或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各国立法中,其称谓亦不相同。美国《谢尔曼法》中将其表述为联合共谋;欧共体直接称之为限制竞争协议;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中采用的是卡特尔的概念;日本称其为不正当交易限制;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称其为联合行为。

关于垄断协议的含义,有的国家未予界定,而是仅有概括或列举,典型的如美国《谢尔曼法》的宣示性规定及《欧共体条约》第81条的详细列举;有的国家则在立法中对垄断协议的含义直接规定,以便明确其构成要件。《谢尔曼法》第一条规定:任何契约、托拉斯或其它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欧共体条约》第81条禁止企业之间的一切协议、企业团体所作的决定和协同一致的经营行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并且具有阻止、限制或者扭曲共同市场内的竞争的目的或者效果的。日本《禁止垄断法》规定:本法所称不正当交易限制是指事业人以契约、协议或者其他名义,与其他事业人共同决定、维持或提高交易价格,对数量、技术、产品、设备或交易对象加以限制,相互间约束或完成其事业活动,从而违反公共利益,对一定交易领域内的竞争构成实质性的限制。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规定:本法所称联合行为,谓事业以契约、协议或其它方式知合意,与有竞争关系之他事业共同决定商品或服务之价格,或限制数量、技术、设备、交易对象、交易地区等,相互约束事业活动而言。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从各国立法及实践看,协议方式是典型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其含义一般没有争议,至于何为决定和其他协同行为,法律没有进行界定,这给了反垄断执法机构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决定或协同行为若构成垄断协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决定的主体有无特殊要求?决定的内容有无特别限定?如何界定行为的协同性?构成垄断协议的协同行为是否以意思联络为要件?我国《反垄断法》只列举了垄断协议的具体形式,对其构成要件没有明确,那么上述问题的认定就可能存在争议。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以及更好地遏制或消除经济生活中的垄断行为,有必要对决定和其他协同行为的范围作一个更明确的界定。

(二)垄断协议的种类

立法上对垄断协议的规定,多是概括或列举。现实中,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多样,对其可以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分类。分类的意义在于明确不同垄断协议的特点及其危害性,以便反垄断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制。

1.从垄断协议的内容来看,它可以分为价格垄断协议和非价格垄断协议。在市场配置资源过程中,价格起着传递信息、提供激励以及决定利益分配等作用,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最主要手段,对价格的限制将会直接导致竞争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因此,价格垄断协议的危害性突出,成为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对价格垄断协议,尤其是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一般适用本身违法原则。非价格垄断协议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既有对地域、客户、数量的限制,也有对技术购买或开发的限制,各种行为对竞争的危害性也较明显,往往能够间接实现固定价格的目的。

2.从主体意思表达形式来看,它可以分为协议型联合行为和默契型联合行为两种。如前所述,垄断协议的共谋方式多样,有的以比较明确的协议形式进行,如正式的书面协议、口头约定或者有关联合组织的决议、决定等,有的则无相关协议或决定,而是主体之间心照不宣的一致行为,这主要是有关企业在未达成正式协议的情况下,有意识地以实际合作来代替竞争,这就是所谓的默契型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3.从垄断协议的主体看,它可以分为企业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和企业联合组织、企业团体等实施的垄断协议。垄断协议主要存在于企业之间,但如果行业协会、职业协会(律师、医生、会计师协会等)或这地区性、非常设的企业团体作出的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方面的决议,其实质也是垄断协议.

4.从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它可以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指处于同一经济层次上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方式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些企业之间本来具有竞争关系,但通过横向联合,消除或限制相互之间的竞争并对未参与共同行动的其他企业实施封锁,通常的方式有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联合抵制等。纵向垄断协议,指处于不同经济层次上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方式限制竞争的行为。纵向垄断协议发生在同一行业中处于不同层次或阶段上的企业之间,如制造商与批发商、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这些企业相互之间本不存在竞争但却存在买卖关系。纵向垄断协议的目的在于限制纵向企业所在经济层次上的竞争,其主要形式是固定或限定转售价格,在有些国家,搭售、独家交易等也被视为纵向垄断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行政垄断应纳入反垄断法规制的范畴
    行政垄断应由什么法律来进行规制,在学界引起了不少学者的讨论,大多数学者认为行政垄断应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之中。王家福先生即认为我国的反垄断法的内容既要反对经济垄断,也要反对行政垄断。[7]笔者也赞同这一观点。笔者认为,从前述行政垄断概念的界定、表现形式及构成要件结合反垄断法的法益目标来看,行政垄断理所当然应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而在我国更应作为规制的重点对象。这也已成为或正在成为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国家的通行做法。如乌克兰《禁止垄断和企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第六条特意对行政性歧视行为做出了列举性规定。所需注意的是,由于行政垄断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和其特有的行政性,禁止和最终解决行政垄断的措施也应是多渠道的。除本文着重论及的当为最重要途径的反垄断法规制外,行政法等相关法律也当为法律规制的途径。然而,这并不是有学者所认为的《行政许可法》当成为规制行政垄断的重点
    2023-06-07
    366人看过
  • 《反垄断法》以谁的名义“反垄断”?
    反垄断法本来是用来对付垄断者高价格、低质量的行为的,但是现在情况恰恰相反,消费者前所未有地享受着不断降低的价格、以及不断提高的质量。一些竞争对手,日子越来越难过,便转而向政府寻求行政帮助。最近政府几宗针对微软、英特尔、Visa与万事达卡的反垄断诉讼,始作俑者都不是消费者,而是被告企业的竞争对手。这个现象令人忧虑。自由竞争才是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呼吁有关当局撤消那些证据不足的反垄断起诉。——美国240位经济学家给总统的公开信谁在推动反垄断?最近两周,有两条关于反垄断的新闻同时引起媒体的关注,其一,是即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意外的是这部法律在竞争充分的汽车市场引起一场激辩,挑起者,是各品牌的授权经销商;其二,是欧盟对Intel公司提出3项反垄断指控,指控书明言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其主要竞争对手AMD公司的利益。两场反垄断的推动者,前者是商业伙伴,后者是竞争对
    2023-06-07
    156人看过
  • 简述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一、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二、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
    2023-06-07
    141人看过
  • 反垄断法小议
    我国《反垄断法》自1994年正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至今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历时14年,可说是在争议中前进。但一经通过成为国家大法,就是大家必须遵守的法律标准,所以本书严格按法令进行解读,以彰显法律的严肃性。我认为该法基本上与国际竞争规则相通,同时体现了我国观阶段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细观各国反垄断法,其内容实际有共性条款和特性条款两类:共性条款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经济力过度集中等,在各国反垄断法条款中都有,只是表述方式差异而已;特性条款,主要是豁免条款,早期自然垄断行业属于豁免对象,后来则根据国家经济发展与战略需要确定豁免领域,因此各国和各个时期的规定都有所不同。我国《反垄断法》对上述共性条款都单设有一章,所以能与外国反垄断法相通。至于特性条款,我国虽只在各章中写明与本章有关的具体除外事项,但在总则中做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将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从与
    2023-06-07
    428人看过
  • 知识的垄断与反垄断
    每当你习以为常地在电脑的网络浏览器窗口输入www.,试图打开某个网站的时候,你也许并没有意识到正在免费享受一项互联网应用关键技术。全世界网民能够便捷、免费地浏览多样的网络资源,应该感谢英国人蒂姆·伯纳斯—李。伯纳斯—李是万维网(WWW)业务的主要发明人,上世纪80年代末他第一个编写了网络浏览器和网络服务器,使得以往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接触到的网络资源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这一发明意味着巨大的金钱诱惑,但伯纳斯—李却说服其雇主欧洲核研究组织放弃了这些关键技术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促使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保持了自由、开放、免费的特性。至今,伯纳斯—李仍在为阻止一些利益集团企图借助知识产权制度对网络资源进行分割、垄断而不懈斗争。事实上,自近代以来,在西方学术界尤其是政治经济学等领域,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质疑之声就不曾停息过。这种质疑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的经济权利,而非精神权利。与此同时,在西方国家社会
    2023-06-07
    105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二、价格垄断的危害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价格是市场资源配
    2023-06-07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决定,也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决定;时,还包括既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但采取了步调一致的
    •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30
      一、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 反垄断法中的一般有下列两种:(1)横向垄断协议,包括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2)纵向垄断协议,包括独家销售协议、维持转售价格协议、独家购买协议等《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2
      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反垄断行为中的垄断法规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4种: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参考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