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察法律规定的手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5:21:56 364 人看过

财政监察主要是通过审查、检查两个手段来实现。它贯穿于财政工作组织收入、分配、调节,运用核算的全过程。按财政、财务各个环节的活动过程来划分,监察方法包括:

1、事前监察,即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开始前的监察。包括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合理合法;计划安排是否妥善;预算审批是否切实可行;资金分配是否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2、日常监察,即针对财政、财务收入、支出活动进行的监察。主要是检查参与财政、财务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是否按财政规章制度办事,监督其遵守财政计划和财政纪律,防止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及时完成收支任务,促使其加强经济核算,节约开支,避免铺张浪费、挪用贪污。

3、事后监察,即是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完成后的检查监督。着重考核各项收入是否合法;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使用过程中各种手续是否完备;使用结果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原定的计划、方案,效益如何;分析执行好坏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找出改进财政、财务工作的办法,改善财政、财务管理。

一、财政监察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中国财政监察部门的职责任务是:

1、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贯彻执行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问题;

2、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违反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制度和财政纪律的案件;

3、办理财政干部财会人员因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4、监督检查财政、财务部门和有关人员遵守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问题,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健全财政财务制度的建议;

5、办理财政干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弄权渎职、违反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案件;

6、受理对违反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事宜;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遵纪守法和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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