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的管辖权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7:25:06 373 人看过

仲裁机构应当遵守自己的受案范围,即使该范围是仲裁机构自己划定的,对其仍有强制力。仲裁机构受理了权限以外的争议,对方当事人有可能认为该争议对该机构来说是不可仲裁的,该机构不具有管辖权。根据《纽约公约》第2条、第5条或有类似内容的法律,对这种裁决法院可拒绝承认和执行。中国曾经是实行双轨制的仲裁制度:CIETAC受理涉外或国际性经贸争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专事处理海事争议,而其他三千多个国内仲裁机构主要受理无涉外因素的国内纠纷。

而1996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6〕22号)打破了仲裁的双轨制。其第3条规定:新组建的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国内仲裁案件;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自愿选择新组建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新组建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这意味着新组建的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扩大为综合性的,涵盖民事、经贸、海商等纠纷,无论是国内的还是涉外的。在这种情况下,CIETAC也开始谋求成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在它的2000年仲裁规则中,其受案范围也扩大到“当事人协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其他国内争议”。可见,尽管对此褒贬不一,中国仲裁制度的双轨制已在事实上融合。

以上是法院或仲裁员确定仲裁管辖权应考虑的主要因素。但这并不是绝对的,确定仲裁管辖权时,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可能还有其它的一些实际因素需要考虑,比如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也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个重要依据。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机构仲裁,各国的仲裁机构可谓形形色色,机构林立。所有这些仲裁机构,出于种种原因,有的只受理国际或涉外的案件,有的只受理非国际或涉外的国内案件,有的则受理全部的国内、国际案件;有的把自己的受案范围限制在某一专门领域如专事海事、油脂与咖啡等农产品或工程等方面争议的仲裁,另一些机构则是综合性的,只要是可仲裁的争议均可提交其解决。仲裁机构在决定其对某一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时,必须要考虑到受案范围的问题,法院在决定是否强制执行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时,也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这个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北京市及城区仲裁委管辖范围及仲裁程序
    北京市及城区仲裁委管辖范围(一)北京市仲裁委负责受理:1、注册在城八区的中央所属和市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2、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3、市仲裁委认为应当由其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二)区县及开发区仲裁委负责受理:北京市仲裁委受理以外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及开发区仲裁委申请。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公开审理程序一、仲裁庭准备阶段书记员:(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旁听人员进入旁听席就座。(2)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申诉人:委托
    2023-06-06
    231人看过
  • 仲裁机构执行程序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什么执行程序。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前,仲裁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由于执行法院的级别较低,决定是否执行仲裁裁决是相当随意的。2006年9月实施的《仲裁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被执行人住所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强制执行的若干措施进行审核,裁定不予执行。极冷的这是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方式。分配。这是执行措施,将已执行资金从存
    2023-05-07
    131人看过
  • 诉讼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的关系
    诉讼和仲裁是两种并行的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一般来说,如果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该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是有效的,该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便排除了法院的管辖,包括法院的专属管辖,当事人必须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而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1条明确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
    2023-06-14
    482人看过
  • 上海劳动保障局调整仲裁管辖范围
    昨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调整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新管辖范围划定:今年9月1日起,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本市企业与外籍、台港澳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将直接归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外,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而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资金千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千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单芸东方早报
    2023-04-22
    157人看过
  •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二)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临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市直、中央、省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
    2023-06-06
    472人看过
  • 仲裁机构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
    合同纠纷在对其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并且约定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另外,《民事诉讼法》
    2023-07-11
    163人看过
  • 派出法庭管辖案件范围
    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一、死刑初级人民法院能判吗死刑初级人民法院不能判。只有中院以上才可以判决死刑,但是死刑的复核必须由最高院来做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1、重大、复杂案件;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二、官司败诉后多久可以上诉官司败诉后十天内可以再上诉,具体如下: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
    2023-03-25
    103人看过
  • 劳务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才适应劳动仲裁。以下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务纠纷案件存档多久1、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劳动争议的档案保存期限,以实际为准。但是公司考勤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两年。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023-07-06
    499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仲裁管辖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答案为“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工 伤 待 遇 仲 裁 如 何 管 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2023-10-02
    31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是否具有强制力?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还有以下几项特别规定:pppppppppppp一是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2023-07-06
    243人看过
  • 减刑裁定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予以减刑。一、诈骗罪判刑后怎么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二、监狱犯人如何减刑监狱犯人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
    2023-06-26
    485人看过
  • 超范围仲裁的情形有哪些仲裁范围
    超范围仲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第二,依照《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超范围仲裁的法律后果是裁决被撤销。有的裁决中存在范围内裁决和范围外裁决并存的情况,对此应如何审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有关规定,从尽快实质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出发,如果超范围仲裁事项可以与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裁决事项分开,应当只撤销超范围仲裁部分的裁决。
    2023-05-01
    98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范围
    一般情况下,变更抚养权的,管辖区人民法院通常会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那么通常会让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依据最高院民诉意见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一般会让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一、监护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首先: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向法院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的规定,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申请人要向法院递交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民事起诉状,提交证明原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不再具备监护人资格,以及申请人如果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证据。最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出发,依法作出裁决。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形式有哪些?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
    2023-03-06
    460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
    2023-04-27
    15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工程纠纷劳动仲裁管辖范围及权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5
      建设项目纠纷一般不属于民事纠纷,但涉及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关系确认、其他纠纷。
    • 劳动争议仲裁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多方代表组成、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办事机构。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监察内容来看,两者的管辖范围有所不同,但对于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遵守休息休假制度、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以及对行政处分不服等,劳动者
    • 申请仲裁是不是有管辖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
    • 劳动仲裁属于级别管辖范围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
    • 协议管辖和诉讼仲裁的范围一样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3
      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没有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不受理,只能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如果当事人协议管辖时,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则仲裁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另一方没有提出异议,则仲裁庭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仲裁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