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一)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二)挂钩调整: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2.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4%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一)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二)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辽宁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
辽宁省已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219人看过
-
辽宁省最新发布了退休金调整政策解读
403人看过
-
最新养老金调整方案发布
65人看过
-
广东省调整养老金具体方案公布
487人看过
-
全国31省份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117人看过
-
辽宁省退休金调整方案是什么?
95人看过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
辽宁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7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的话肯定是要兑现的。今年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涵盖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辽宁省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
-
辽宁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调整范围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 普遍调整 原则一:缴费满1年每月涨2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工龄加实际缴费年限,但其中不含特殊工种折算的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 原则二:按
-
辽宁省养老金调整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说,这次调整也是连续6年调整养老金的最后一年。“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以及物价水平等情况,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黄福金说。 本次调整中,还新增加了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这一群体大约有2万人左右。 调整范围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
-
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0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表示,2017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需要根据财政支付能力、物价水平等影响因素综合计算。具体上调方案要等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后才有可能出台。辽宁省也不例外。阅读!
-
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2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6)11号各市人民政府,参加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批准,现就2016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