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选举领导机构。根据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从各地以往的实践看,选举委员会一般由党委或人大领导人,以及组织、宣传、统战、民政、财政、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政、群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选举委员会的人选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或乡级人大主席团会同本级党委、人民团体协商提名,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乡级选举委员会人选经本级人大主席团通过,报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2)代表名额的分配。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65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450名;人口不足五百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120名;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九万的乡、民族乡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名;人口超过13万的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30名;人口不足2000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40名。
(3)选区划分。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按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区应当根据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举组织工作的开展,便于选民了解、监督人大代表,便于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要求划分,具体的划分办法可以按居住状况或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每一选区产生1至3名代表。
(4)选民登记。每个选民只能登记一次,应尽力防止错登、漏登、重登。选民登记的重点是对变动部分的登记,即对新满18周岁的、恢复行使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迁出原选区的选民,应列入新迁入的选区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从选民名单上除名。需要注意的是,准确计算公民是否年满18周岁,应以各地选举委员会规定的选举日为核准界限。旅居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5)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这是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此,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的选举权利。在直接选举中,政党、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两种方式提名的候选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应依法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对于在换届选举中所采取的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等有利于选举人更好地了解被选举人的做法,应当坚持。选民直接选举代表的正式代表候选人,须比应选代表多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初步代表候选人过多,需要经过选民的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我国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包括
我国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包括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乡、镇的人大代表。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我国直接选举的环节主要包括:
一、选民登记
二、候选人的提出
三、投票
四、公布结果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主要包括:成立选举的组织机构。《选举法》第7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划分选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同时选区一般按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选民登记。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应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并发给选民证。经过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提名并确定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单独或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向选区推荐。另外,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提名的候选人,并在选举日前5天公布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的介绍。组织投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各选区设立选举投票站;二是召开选举大会投票、确定当选。包括:一是确定选举是否有效;二是代表候选人当选的确定;三是宣布选举结果。补选。县、乡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选民补选,可以差额选举,也可以等额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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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能直接选举村长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不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