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5:43:41 277 人看过

1、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2、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一、民间借贷纠纷开庭程序是如何的

民间借贷纠纷包括其他的案件开庭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程序:

1、宣布开庭;

2、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

3、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4、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5、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的回避;

6、法庭调查阶段,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7、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被告逐一进行质证。再由被告举证,原告进行质证;

8、法庭询问阶段,原被告之间可以互相发问,再由主审法官进行提问;

9、法庭辩论阶段,进行第二轮辩论;

10、陈述最后意见,如事实清楚的,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二、民警在给受害人做笔录时需要几个警察在场

民警在给受害人做笔录时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警察在场。

询问必须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询问完毕询问人、记录人和被询问人要及时签名确认。如果被询问人隔日有情况需要补充的,应当另行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时具体包括:

1、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性或违法性进行评判,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

2、是对当事人比较敏感的某些问题,适宜采用迂回战术。如果在询问时直截了当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戒备,会想方设法自圆其说,从而使办案人员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

3、是要避免把询问笔录做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认为被询问人讲话条理性不强,于是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让被询问人认可,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这种询问笔录在听证或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三、手印照在派出所录手供上会留下案底吗

不会,这是正常程序,但是身为嫌疑人留下指纹会录入指纹库。录口供指执法机关向与案件有关的人调查询问,并制作笔录。笔录分两种,一是证人证言是违法犯罪者的陈述。公民作为“证人证言”而留下的笔录当然不会给本人留下案底,而“违法犯罪者的陈述”还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其违法已经被行政或者刑事立案,那么肯定会留下案底。二是录口供后因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而不处理,那么就不会留下案底,所做的笔录一至两年后,执法机关清理档案时集中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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