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加重犯的必要构成要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15:04:08 369 人看过

结果加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犯罪的基本要件行为,客观上必然导致超越犯罪基本要件的加重结果;

2、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有关明确规定,成为附属于犯罪基本要件的具体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及其加重结果也将构成加重犯,对结果加重犯,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结果加重犯是指由于行为人可以预见而没有预见,结果严重而加重法定刑的情况。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具体是什么

1、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就破坏交通工具罪而言,第116条的普通犯与第119条的加重犯唯一的差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普通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加重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不等于就是未造成任何后果,更不等于就是犯罪未遂。例如,故意破坏交通工具,致使交通工具在行驶的过程中倾覆,导致多人轻伤,但没有致人重伤、死亡,也没有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这就完全有可能仅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普通犯,仍然只能适用第116条(不能适用第11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认为这属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未遂犯,那显然与刑法理论不符,并且不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果加重犯相关文章
  •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是:(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一、抢劫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1、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因而既遂应当是以行为人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2、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要权利,因此即使未抢到财物,但是给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3、财物的到手和致人重伤或死亡与否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如果没有抢到财物但是致人轻伤的应当被认定为抢劫未遂。4、犯罪的既遂,只是针对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否齐备
    2023-03-11
    337人看过
  • 什么是,怎样构成结果加重犯?
    一、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也称为加重结果犯。在刑法中故意伤害致死,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的被害人死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均属于结果加重犯的规定。二、怎样构成结果加重犯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也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3、行为对于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关于罪过的表现形式,我国刑法理论上颇多争议。首先,关于基本犯罪行为的罪过形式,多数学者认为只能是故意犯;有的则认为,也可以是过失犯。从立法上看,我国刑法典中的结果加重犯,其基本犯罪既可以是故意犯
    2023-03-02
    167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是什么
    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是指超出基本犯罪结果的被刑法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结果,它是结果加重犯必须具备的另一特征,如果没有加重结果的出现,则结果加重犯不能成立。加重结果具有以下特点:1.加重结果必须是刑法中的危害结果,具有危害结果的特征。2.加重结果是依附于基本犯罪的,没有独立犯罪意义的构成要件要素。3.加重结果超越于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价的重的结果,这种超越性就是它不属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内的任一要素,虽说是超越了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但并没有改变基本犯罪的犯罪性质,仍不具有独立的犯罪意义。一、绑架罪怎么处罚量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
    2023-06-28
    201人看过
  • 处罚结果加重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也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3、行为对于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一、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的区别(一)构成要件上情节加重犯除犯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情节加重犯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二)罪数上1、情节加重犯的罪数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法定的一罪,牵连犯、连续犯和想象竞合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论处。2、结果加重犯的罪数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对于结果加重犯
    2023-02-18
    487人看过
  • 犯罪必要构成要素
    一、必要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必要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3、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
    2023-03-23
    404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具体是什么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是:(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4)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一、抢劫罪什么情况是属于犯罪未遂(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二、打人拘留的条件打人有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有很多,不同的罪名,拘留的条件是不
    2023-03-21
    43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 更多>

    #结果加重犯
    相关咨询
    •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
      首先,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导致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次,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确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最后,行为对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加重结果有犯意。结果加重犯,应当按照刑法分则规定的加重法定刑罚。
    • 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构成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二、结果加重犯的构成条件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
    • 增加犯和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结果加重犯,也被称为加重结果犯。指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可以预见,没有预见,结果严重,加重其法定刑罚的情况。例如,中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非法拘留致人死亡等,属于这种情况。刑法理论对结果加重犯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论。广义地说,由于一种基本的犯罪行为,故意或过失导致了加重结果,只要刑法有特别规定加重其法定刑罚,就可以被视为加重犯罪的结果。根据这一说法,非法拘留造成的死亡可以来自故
    •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3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 2、实施基本犯罪行为时造成了加重结果; 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
    • 什么是,怎样构成结果加重犯?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也称为加重结果犯。在刑法中故意伤害致死,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的被害人死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均属于结果加重犯的规定。二、怎样构成结果加重犯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也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