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土地使用权优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20:20:19 292 人看过

永久土地使用权优点:不用受到使用年限的限制,且不会导致土地的价值降低,在依据自己的意愿处理土地后,也无需缴纳税额。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

房屋买入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

二、商铺门前使用权是几米

商铺门前使用权是几米,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确定:

1、如果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商铺门前道路使用权是归属政府的;

2、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商铺门前道路的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

三、土地交易土地续费要交多少

商住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具体的续费金额数量需要咨询当地国土局。就目前中国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但短期内不会实行,因为会影响三四线楼市去库存。即便续费,也不是直接续交土地出让金,很有可能会与房地产税结合起来考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了归本人永久使用吗
    一、土地确权了归本人永久使用吗土地确权不是终身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发生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使用或者重新分配。《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
    2024-04-11
    1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永久使用权是多少年
    一、农村土地永久使用权是多少年农村土地没有永久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间,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土地使用权过期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过期的处理:可以办理续期。如果未办理续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2023-07-19
    487人看过
  • 是永久使用的农村私有土地
    农村私有土地是否永久使用?不可以。私地、私山使用权是指公社成员在农业合作化后,在私地上种植农作物,在私山上种树的权利。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散见了农村私有土地的法律性质。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首先规定了私有土地的法律性质:私有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它是一种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同时规定,每人的私人土地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私人土地的规模在1956年、1957年和1981年分别从5%增加到15%。此后,2002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应当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归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但没有单独提及私有土地。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仍然规定,私有土地和私有山丘归农民集体所有。因此,私人土地的法律性质应等同于承包地,
    2023-05-08
    54人看过
  • 集体土地能永久使用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般来说,集体土地是没有年限限制的。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不能永远转让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集体土地能永久使用吗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024-03-14
    12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永久性规定
    土地使用证永久的都包括: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用地);2、集体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只限于国有农用地、划拨土地)。一、农村怎么办理房产证农村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3、宅基地批准后,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两证合一是什么意思“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
    2023-02-25
    489人看过
  • 想了解一下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有吗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土地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
    2023-02-21
    38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么以及土地使用权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一、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么?划拨性质的国有城镇土地和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1.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二、土地使用权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土地使用权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三、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是:1.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2.拍卖:拍卖是指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
    2023-05-23
    32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永久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1、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但不能重建翻建,也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在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要归还集体。2、目前,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3、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这是宪法规定的。在农村开始合作社改造以后,全部的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一、土地使用证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2、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
    2023-03-29
    203人看过
  • 农民个人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
    1、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因此,与农村村委会达成协议得到一块地的使用权50年,在法定的30年内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另外,仅有与村委会的协议还不行,还应当办理《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农村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法定的承包方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则受到限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2023-02-11
    479人看过
  • 农民有权永久使用耕地吗
    农民能否永久拥有耕地使用权?1。农民不能使用耕地30年以上,林地70年以下。所以。”与农村村委会达成“土地使用权50年”协议,在法定30年内有效,因违法超过30年无效。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种林地承包期可以延长。”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即合法的承包人只能是村里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人将农村土地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事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但转让应得到雇主的批准。如果转让未经雇主批准,则转让无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
    2023-05-08
    2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有没有永久年限的
    土地使用年限是没有永久使用年限的,但是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继续使用该土地。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最低为40年,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限有没有永久年限的的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022-06-21
    107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永久有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永久有效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永久有效的。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如下:1.协议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2.招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
    2023-06-29
    41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有几种?
    一、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
    2023-06-22
    327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是什么?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另外,仅有与村委会的协议还不行,还应当办理《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法定的承包方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则受到限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5-30
    5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证永久的规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关于土地使用证永久的规定,由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如果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那么一般情形下,该土地使用权证期限为永久。 二、附
    • 我国有永久性土地使用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6-14
      1、资本主义国家一般是永久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欧美、日、澳等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化,个人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自然也就永久拥有土地上面的建筑的使用权; 2、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一般是国家或者集体主义永久拥有,再承包给个人,有使用年限。比如中国,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私人有偿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地上建筑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在续缴了土地使用金之后,对地上物继续拥有使用权,而地上
    • 土地使用权是永久有效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0-04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有期限的,但也有情形可以说是永久的,比如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城
    • 土地使用权永久使用权怎么签订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8
      你的承包是有期限的,怎么可能签永久的使用权呢? 现在国家允许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你把土地承包权转让给他人,签订转让合同,到村委会和当地土地局办理手续就行了。 协议内容,第一点,你把土地承包权转让给A,期限多少年,A总共向你支付多少钱,什么时间支付。 第二点,土地承包权转让后,A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该土地。 第三点约定违约责任。 这样就行了,如有其他事项再做具体约定。
    •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0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它又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