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合同追认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9:22:58 473 人看过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有明示,比如通过语言、文字或者是其他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不能默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一、无权处分的追认

常见无权处分的追认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两种:

1、明示。一般认为,追认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以明示的方式是行使追认权的最典型的形式,如通过语言、文字的或其他方法直接的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权利人的意思即可。至于是否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不作要求。

2、默示。关于默示内涵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

一是可推断的意思表示,即权利人不使用话语,而使用某种具有特定的、法律行为意义上的符号。这种情形可以是约定,也可以是交易习惯,这种可推断的意思效果与明示的效果是一样的。

二、合同效力待定能作为违约抗辩的理由吗

合同效力待定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合同效力待定时,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必履行合同义务,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作为违约抗辩的理由。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效力待定合同相关文章
  • 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
    2023-04-22
    151人看过
  • 有哪些常见的三种招标方式
    一、有哪些常见的三种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一般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谈判。1.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业主通过国内外主要报刊、相关出版物、电视、广播、网站发布招标广告,所有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提供预审文件,通过预审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2.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不发布公告。业主将根据自身经验、他人推荐、各种信息和研究,选择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承包商并发出邀请,一般邀请5-10家公司(不少于3家)投标。3.议标:也称非竞争性招标或指定招标,一般只邀请一两个承包商直接谈判。二、工程项目招标条件有哪些工程项目招标条件如下: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三、工程项目招标按承包内容分为什么工程项目招标按承
    2023-10-13
    495人看过
  • 版权许可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1、版权许可的常见方式有哪些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以一定方式、在一定地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作品许可给他人的行为。著作权许可分为独占许可和一般许可两种(1)著作权独占许可。它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以特定方式独占某一作品的使用。著作权人颁发独占许可证后,任何人(包括著作权人)无权以许可证所列方式使用作品。在著作权独占使用许可的情况下,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向第三人颁发独占使用许可证或一般使用许可证,即被许可人是否有转许可权,以合同约定为准。许可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被许可人只能自己行使权利,不能许可第三人行使权利。(2)著作权一般许可。它是指著作权人授权用户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人可以许可多人在同一地区、同一期限内以同一方式使用同一作品,而著作权人本人也可以使用上述范围内的作品如何处理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根据1的规定,解决著作权合同纠纷有三种方式,当事人可
    2023-05-07
    225人看过
  • 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有什么讨债方式
    一、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人们通常采用的讨债方式主要有六种:1、自己上门讨债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在于:直接——不必再确认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如果委托第三方讨债或起诉至法院,还需要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进行确认。2、召集亲朋好友一起讨债这种讨债方式利用人多势众,给债务人造成心理压力,促其还钱。这种方式容易出现极端情况,比如说可能演变为“非法损坏他人财产”“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3、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第三方讨债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是:在债务人讲信用的情况下,讨债用时比较短,成本比较低。但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讨债有个前提条件:这个中间人一定要得到债权人、债务人的认可。4、委托“讨债公司”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讨债公司”。但“讨债公司”目前在我国是没有合法地位的。况且,委托“讨债公司”讨债的成本比较高,一般达债权金额的30%、50%。5、恶搞债务人比如说三番五次到债务人的家里或单位里闹腾,叫家中老人住到
    2024-01-20
    489人看过
  • 常见的逃债方式与追债方法
    逃债方式一:以大业务大订单为由,让你多投入,多发货,合同规定铺底多少后再月结,可当你达到铺底线并要求月结时,他就以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服务不佳等理由不要你的货了,一旦不要你的货,自然就会欠款了。追债办法:可接受月结,但拒绝铺底。最好先少发货,多考验与了解该单位的信誉度再作决策。逃债方式二:先付部分定金以取得你的信任,许诺货到付清余款,可当你货到后他便不按承诺付款了,合同如一张白纸。追债办法:先多沟通交流,最好协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就只能找法院起诉。逃债方式三:以质量不好或交货不及时为由拖欠。追债办法:建议索取正式鉴定依据,若无有力证据,对方全凭口说质量不好是无效的。逃债方式四:收到或后人去楼空。追债办法:这种情况纯属诈骗,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逃债方式五:欠债长期不还,欠债人四处流动,同你玩“捉迷藏”。追债办法:这种情况是最复杂、最麻烦的。要设法探到他的家庭住址和经常出没处,或找他的上家客
    2023-04-23
    132人看过
  •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一、商标授权后多久可以用?商标授权后多久可以使用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的。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
    2023-06-27
    201人看过
  • 偷税漏税有哪些常见方式
    1、伪造、变造企业的账簿和记账凭证。这是企业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企业的账簿和记账凭证,申报虚假数目,以此来偷税漏税,这种方式在大小型企业都很常见。2、建立账外账。一些企业建置真假两本账,真账自己内部使用,当税务人员检查时,就将假账当做真账交由其检查,作为纳税依据。3、多行开户来隐瞒收入。一些企业在多个银行开户,并且同时使用这些账户,但是却只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中一个账户的信息,将其余账户中的实际收入隐瞒下来。4、虚开发票。交易双方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在商品交易完毕开具发票的时候,特意将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或者总体的金额上进行改动,写上虚假的数据。5、将账簿销毁或者隐藏起来。当税务人员要来检查时,为了不让其查询到企业的财务情况,以企业不小心失火、盗窃等借口去销毁或者隐藏账簿,之后企业就可以随意申报营业收入了。6、虚假纳税申报。企业将收支的情况、生产的状况、生产的规模等数据做虚
    2023-06-24
    84人看过
  • 行政制裁常见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制裁常见方式有哪些?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两种。①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二、行政执法的特征1、主动性。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依职权积极自觉地采取行动,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进行行政执法,否则,就可能失职或是玩忽职守。这是行政执法不同于行政司法的一个特点。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事后性的救济行为,一般说来,没有当事人的主动申请,裁决机关不得主动采取行动。当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必须是依法的主动;没
    2023-06-02
    157人看过
  • 土地流转有哪些常见方式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
    2023-06-15
    312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中常见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在标准合同中的下列各项条款被视为无效:(1)提供标准合同一方以不合理的方式免除或降低自身应有责任、增加对方承受的负荷、制约对方的基本权利的行为;(2)为对方设置明显且单方面的限制;(3)与合同内容有关的条款导致对另一方身体或精神上伤害,以及因故意疏忽或严重过失引发的财产损失进行免责处理;(4)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签署的合同;(5)签署人与对方在虚假意愿基础上达成的交易协议;(6)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最基本规定;(7)背离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的原则;(8)签署人与对方出于恶意而共同妄图利益连结,对第三方合法权益形成侵害。《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
    2024-07-25
    85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常见的订立形式和种类
    关于合同的性质,亦可称之为合同的表达方式,它是我们在符合所有约定条件下表达合作意愿的表现形式。详细来说,这意味着我们各方要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之后,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来签署这个合同。首先,合同的形式反映出了我们所有人共同同意的合同内容,这正是我们彼此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实际体现;其次,仅凭合同的形式才能够显现这份合同的实际存在,同时,合同的内容才能为他人所了解并接受。如今,最新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了合同的规定形式主要有三种,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8-06
    63人看过
  • 哪些方式是债务重组的常见方式
    一、哪些方式是债务重组的常见方式1、债务重组的常见方式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2、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第三条债务重组方式包括:(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3)债务转为资本;(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5)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二、债务重组的方案应具备哪些内容1、了解控制环境,审查企业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是否确实存在或发生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重要工具,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内部各种组织机构规定了相应的职责与权限,审计人员通过取得并审阅股东大会、
    2023-04-17
    310人看过
  • 常见的表见代理有哪些?表见代理需要追认吗
    一、常见的表见代理有哪些?常见的表见代理有三种构成类型:1.授权表示型表见代理。即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授予他人代理权,或者他人表示为其代理人而不作反对表示,从而须对之负授权人责任的表见代理。2.权限逾越型表见代理。即代理权被限缩,但因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足以令人相信其未被限缩的假象而发生的表见代理。3.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即代理关系终止后,因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足以令人信其代理权存续的假象而发生的表见代理。二、表见代理需要追认吗表见代理不需要追认。表见代理指的是被代理人的行为足够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是具有代理权的,基于该项信赖和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如果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那么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是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在被代理人承担此法律后果之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三、表见代理由谁承担表见代理的后果由本人(即被表见代理的人)承担。表见代理是指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哺乳期离婚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哺乳期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哺乳期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一、孕妇可以离婚吗? 法律会有法律保障吗?法律允许孕妇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怀孕八个月能提出离婚吗女方可以在本人怀孕八个月的期间提出离婚,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三、在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能要求离婚吗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出轨的,女方有提
    2023-06-23
    36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更多>

    #效力待定合同
    相关咨询
    • 有哪些常见的格式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9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有: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这些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 合同争议常见解决方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7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四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
    • 离婚方式常见的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5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即协议或起诉离婚解决。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需要提交户籍信息、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共同财产等情况。
    • 送达方式的常见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4
      对法院作出的有效判决,必须及时送达当事人。它涉及到送达方式的问题,送达方式有哪些呢?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二、留置送达是指被送达人无理拒绝诉讼文书时,被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被送达人住所,具有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三、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
    • 格式合同的规制有哪些常见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9
      从合同建立目的,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标,为格式合同,也就是所谓的格式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限制: 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合同法》第39条规定)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