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须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备条款须齐全。
一、房屋买卖没写面积只有房款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没写面积只有房款,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对于面积双方可以协议补充该条款。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三、劳动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三)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
(四)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
借款合同如何认定成立
417人看过
-
劳动关系成立,如何确认是否签劳动合同?
151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如何认定保证人,如何认定保证合同的成立
48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否违反借款合同?
298人看过
-
认定成立失火罪如何认定
134人看过
-
合同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应当如何认定
253人看过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要作出明确的真实意思表示,主要包括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后,双方明确约定承若的时间,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双方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可成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 更多>
-
如何订立合同, 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如何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一般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二.如何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
-
非法拘禁是否成立如何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2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1、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非法拘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
-
定金合同成立主合同是否成立,主合同是否是否无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定金合同的成立不能直接确认主合同的效力。因为定金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不是主从关系,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因此,定金合同的成立不能反映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如何认定分公司成立的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虽然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合同。
-
一方拒绝出具工资证明其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如何认定合同成立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一般来说,单位都会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工资.因此,如果能提供银行转款记录、工资条或者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材料,就可以证明每月总收入数额。如果对方拒绝出具其持有的上述材料,则法院可以规定一定期限,要求对方提交上述资料。如果对方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资料,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