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23:23 411 人看过

(一)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强调的是: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一)、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二)、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三)、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四)、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五)、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六)、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一样都是由普通法院管辖,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因此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做好开庭前的准备,等待开庭审理,最后依法判决,而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多少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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