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别了!1999年3月9日晚10时过,17岁的高三学生陈西(化名)给室友留下这句话后,一去不返。2001年7月,法院判决宣告陈西为失踪人;去年5月,法院判决宣告陈西死亡。
通过法律程序确认死亡后,陈西父母近日向儿子就读的学校索赔35万元。在律师函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他们昨日决定起诉。
17岁少年一去不返
陈西家住江北区大石坝,曾是市某中学高99级住读生。1999年3月9日晚10时许,陈上完晚自习后回到寝室。据室友事后回忆称,他打开自己的柜子,拿出巧克力糖,向大家派送。
永别了!陈西随后拿起一把雨伞,和室友一一道别。你要干什么?同学秦某觉得很诧异。没什么,今晚回家一趟。陈笑称,打老虎。由于大伙儿经常开玩笑,谁也没有把陈西的话当回事。
10点半左右,陈离开寝室。据同学邱某称,他在学校食堂门口与陈相遇,问了一句今天又回家呀?陈点头应了一声,离去。
第二天,陈西没有出现在课堂上。3月11日下午,陈西的母亲尹家珍到学校探望时没有看到儿子。她急忙找到班主任,班主任赶紧向校方报告。
陈西就这样消失了。这个17岁的少年为何出走,去了哪里,是生是死?至今仍是个谜。
悬赏百万寻找爱子
得知陈西失踪,校方发动全校师生四处寻人,陈西父母也通知亲友全城搜索,然而均无结果。3月15日,校方向警方报案,警方经过一番努力,仍无陈西音讯。
据了解,为了寻找陈西,校方甚至将校内鱼塘、化粪池全部放干,只差没有掘地三尺!
儿子没了,我们怎么活呀!年近半百的尹家珍和丈夫陈龙华伤心欲绝。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校方在包括本报、《南方周末》、《人民公安报》在内的十余家媒体上刊发寻人启事,悬赏百万元寻找陈西下落。
紧接着,全国各地的线索接踵而来。陈龙华夫妇和校方、警方有关人员远赴上海、江苏等省市以及成都、自贡等地核实,每一次他们都是满怀希望而去,又揣着失望而归。
随着时间的流逝,陈龙华夫妇感觉找到儿子的希望越来越渺茫。2001年2月15日,他们向陈西户口所在地的江北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陈西为失踪人。同年7月,法院依法判决宣告。
法庭索讨寻人费用
法院宣告儿子失踪后,陈龙华夫妇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诉讼。
老两口称,寻子已用去12万余元。他们认为陈西未满18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和内部管理制度,致使陈西失踪,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请求法院判令校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00万元。
庭审中,校方辩称,学校与在校住读的未成年学生之间不构成监护关系;陈西年近18周岁,依其年龄、智力、受教育状况及精神健康状况来看,应该具备判断离校外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能力;陈西出走后,学校不遗余力尽到了寻找义务,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沙坪坝区法院认为,学校与陈西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定教育管理关系,从校方两天后才发现陈西离校外出的事实来看,学校存在过错;而从陈西的各种状况分析,应当具备判断离校外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能力,理应由其承担离校后不明原因失踪损害后果的主要责任,遂作出(2002)沙民初字判决:由校方赔偿陈龙华夫妇因寻找陈西而产生的经济损失5万元。
陈龙华夫妇不服判决,上诉。2003年4月,市一中院维持原判。
宣告死亡再生波澜
2003年下半年,陈龙华夫妇又向江北区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判决宣告陈西死亡。去年5月31日,法院依法作出宣告陈西死亡。
既然学校有过错,那我们应该得到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费用。陈龙华说。今年4月初,陈龙华夫妇委托律师和学校交涉。4月8日,律师向学校发出律师函,希望校方在本月20日前坐下来协商。然而校方并没对此作出积极回应。
我们在此前已经赔偿了。昨日,记者和校方联系时,宋校长这样回答。有知情老师叫屈:学校在当年寻找陈西、赔偿陈西父母等方面已用去约10万元,他们(指陈龙华夫妇)还要什么?
-
车祸后住院失踪被宣告死亡“死者”家属索赔28万元
465人看过
-
初中生莫名失踪6年多家长起诉学校索赔29万余元
118人看过
-
寄宿学生行窃时坠楼身亡家长状告学校索赔8万
359人看过
-
学生体育课上死亡父母向学校索赔16万庭辩激烈
227人看过
-
学生被劝转学3个月后跳楼家长告学校索赔败诉
311人看过
-
死亡与失踪宣告的后果
160人看过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律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 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 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经... 更多>
-
学生在学校玩耍摔成脑震荡,家长如何向学校索取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死亡宣告和失踪宣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神情,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以便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设立宗旨不同。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
-
在海事学院培训跳水,上岸后突发脑干出血死亡,学校负责任吗?可以向学校索赔吗以向学校索赔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1首先得看几周岁的孩子,其次得看死因。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导致死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
-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死亡后有公示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1最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