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是否侵犯男性的生育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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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权利,夫或妻作为生育权的主体均享有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
但在生育权的实现过程中,女性作为生育的主要承担者,应当对妊娠、避孕、停止妊娠等有更大的决定权;
这种决定权源自女性对人身权的行使,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包括其丈夫在内。
隐瞒堕胎算无效婚姻吗
1、女方隐瞒堕胎不算无效婚姻,在婚姻中女方存在过错,男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赔偿,涉及到财产分割,女方作为过错方,应当给予男方相应的赔偿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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