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宾阳县城的莫某以做药品推销生意为由,利用许诺付给借款人高利息等手段,在一年多时间里诈骗10多人共计555万多元。12月25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莫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引鱼上钩,抛出高额回报诱饵
莫某是宾阳县黎塘人,今年35岁。几年前,她与前夫离婚,儿子和她一起生活。离婚后,她与在县城某医院做医药采购员的赖哥(化名)认识并相好,两人过起同居生活。莫某没有固定职业,但拥有一辆价值20万多元的小车,还在南宁买了一套房子。她经常称其做药品推销,并在芦圩镇开药店和保健品店,生意做得很大。
黄女士与莫某是老乡,跟莫某做药品生意好几年了,也赚到一些甜头。闻某是南宁市某职业中学教师,与黄女士是师生关系,多年来一直有联系。2005年8月26日,闻某投资了7万元给黄女士做药材生意,黄女士每月给他4%的利息。两年来,两人合作愉快,闻某于2007年8月28日又追加投入,再次借给黄女士3万元。
期间,黄女士向闻某透露了莫某是她的生意伙伴。有一次,闻某巧遇了莫某。闻某目的是想通过莫某了解黄女士的情况,谁料噩梦就从此开始了。经过两次吃饭后,他与莫某成了好朋友。莫某称,黄女士只是她的一个打工仔,黄女士向他借的10万元,实际上是投到她那里。如果闻某把钱直接投给她,她可以给出5%的利息甚至更高。
情感投资,步步套牢受害者
2007年10月29日,闻某去到宾阳县莫某的家里。莫某驾车载上闻某在宾阳县城游了一圈,看了一个保健品铺面和一个药店。莫某称这都是她自己开的。看到莫某殷实的家底,闻某当即爽快地借给莫某5万元。对方给他写了一张借条,并把小车的原始购置证交给他作为抵押。
过了几天,莫某告诉闻某,药品厂家搞为期一个星期的促销活动,除了返利10%外,还有赠品等,到年终可以得到厂家28万元的奖金。她还承诺,厂家所给的一切好处她都让给闻某,她只是为了完成厂家的销售任务。闻某向自己的妹妹借了5万元,继续投给莫某。一个月后,莫某承诺的高额利润和生活赠品也一一兑现,还额外给闻某报销了1000多元的餐费。闻某又陆续向亲戚借了9万元给莫某。
除了高额回报,莫某还使出了情感投资这一招。2008年春节期间,莫某把闻某一家三口接到宾阳县参加炮龙节。春节过后,莫某还将两个小孩(她的儿子及赖哥的儿子)送到南宁读小学三年级,并托付给闻某照顾。闻某当时想,一位母亲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照料,这是何等的信任。此外,莫某还将南宁时代天骄的一套房子全权交给闻某装修。闻某对莫高度信任,一共借给莫某52万元。
取得闻某的信任后,莫某还不停地催促闻某再为她筹措资金,并许诺把利润提高到每10天10%。但当闻某提及到先前的分成时,对方却百般拖延。
闻某感到不可靠了。在借给莫某的几十万元中,有32万元是他向朋友张西良借的。在张西良找闻某要钱的情况下,2008年9月3日下午5时许,闻某约莫某到他学校。张西良、陆某等4名男子,将莫某非法拘禁。第二天,莫某逃脱后报案,张西良和陆某被宾阳县公安局抓获归案。2008年12月28日,因犯非法拘禁罪,张西良和陆某分别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坐牢出来后,张西良工作丢了,妻子也离他而去。
幡然醒悟,受害者走进公安局
2008年11月7日,闻某等人走进宾阳县公安局报案,莫某也落入了法网。这时,莫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其一辆小轿车、一纸商品房买卖合同,多次重复抵押给多人的手段,在宾阳县和南宁市先后诈骗10多人共计555万多元钱的事实也浮出水面。
家住宾阳黎塘镇的陈氏四姐妹,就因此全部被莫某牢牢套住,四姐妹一共借了280多万元给莫某。
在四姐妹当中,借得最多的是陈三妹,一共借给莫某113万多元。因为借得多,陈三妹得到的回报也高,获得莫某奖励了一辆丰田威弛小轿车(价值8.9万元),以及4.1万元的利息和一些洗衣机之类的奖品。莫某出具给她的借条共188万元(本金加高额利息)。
陈二妹和陈四妹,分别借给莫某10万元和51万元,也分别得到了几千元的奖品。见小妹获得小车,陈一妹也不甘落后,她除了掏尽自家的积蓄外,还东拼西凑一共借给莫某109万多元,至今没有得到一分利息和任何奖品。
在采访中,陈三妹告诉记者,她原本和闻某一样并不认识莫某,而是通过借钱给黄女士做药材生意后,才被莫某钓上的。为了还别人钱,她丈夫取出了10多万元的公积金,她自己则到超市等地方打了两份工。
在陈三妹借给莫某的113万元中,其中有25万元是她向80多岁的家公、家婆借的,她至今还不敢向老人透露是被骗了。
在她们四姐妹中,陈一妹是最后一个被拉下水的。去年,她儿子考上了北京某大学,但考虑到费用等问题,只好叫儿子选择在柳州上大学。如今,她为了还钱,除了在单位上班之外,还得利用空闲时间到附近的锯木厂晒木皮等。
宾阳县的张某一共借给莫某114万元,结果也一样鸡飞蛋打。闻某说,回想起与莫某从相识到信任,对方步步为营,自己却一步一步陷了进去。
法官提醒,面对高额回报要当心
今年12月25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莫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莫某被警方扣押的一辆小车、一部手机,作价后连同被扣押的40万元,抵偿给10多名被害人;责令莫某继续退赔10多名受害人的借款。
对于一审判决,莫某表示不服,并提出了上诉。10多名被害人也很郁闷,莫某骗了那么多钱都用到哪去了呢,他们损失该怎么办?在休庭时,记者采访了莫某。
记者:你骗得的钱都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莫某低头不说话。
记者:借钱给你的人大多都是向别人借的,他们现在的日子很难过,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莫某:我呢,我也是受害的,谁又来赔偿我。
接着,她大哭起来,法警给她递上了一杯水。
主办此案的一名办案人员介绍说,其实莫某的骗术并不高超,她向别人借钱的理由,大多是说她药品生意做得很大,现在她挂靠的某医药公司要搞大型宣传推销活动,有赠品,回报高等。在她写给一些受害人的借条中,大多写有到年终赠送一辆小轿车的承诺。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如今的诈骗案金额越来越大,面对高额回报,群众不妨捂紧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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